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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经普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部署宣传工作
陕西省统计局 2008-07-04 09:49:13
 

  73日,陕西省经普办和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通知》明确,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发动和组织动员,让社会各界更多的了解经济普查、参与经济普查、配合经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知》确定,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整个普查工作按照前期准备、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应用等三个阶段进行。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要根据各阶段的任务和特点,与之紧密结合、协调开展。宣传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性,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通知》强调,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的重点。动员各级领导干部全力支持经济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经济普查,号召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经济普查。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全省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积极配合,上下联动,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加大力度,开展形之有效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使普查宣传做到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网络有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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