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陕西省统计局发文,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次经济普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各地要抓紧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
一、尽快组建普查机构。目前还没有建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地区,要抓紧时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普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市级普查机构的组建4月20日前完成,县级普查机构的组建4月底前完成,乡级普查机构5月底前成立。各市及杨凌示范区务必于4月底前将市级普查机构、人员名单报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二、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条件。考虑到经济普查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的特点,各级普查办公室要选调协调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业务骨干到普查办公室工作。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相继开展,市、县两级普查办公室的工作人员4月底前必须全面落实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做好办公场所、设备等条件的保障工作。
三、千方百计落实普查经费。经费保障是整个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各地要尽快编制经费预算,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普查经费落到实处。
四、明确责任和分工。经济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外部的众多部门和统计局内部的许多处(科),各地一定要扎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积极做好普查业务准备。一是要认真学习普查方案。目前,《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试点)已经出台,普查的内容、方式等基本确定,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二是要做好业务沟通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与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编制部门的业务协调工作。三是积极着手本地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