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送审单位
项目、制度名称
批准文号
有效期
1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调查方案
国统制〔2023〕51号
2024年2月
2
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
2023年北京市群众安全感调查方案
国统制〔2023〕52号
2024年1月
3
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总体规划实施体检)
国统制〔2023〕53号
除个别报表另有规定外,2022年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23年6月,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的有效期至2024年1月。
4
辽宁调查总队
辽宁省文明城市测评调查
国统制〔2023〕54号
2023年12月
5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国统制〔2023〕56号
2024年4月
6
北京市城乡居民
垃圾分类意识及现状调查方案
国统制〔2023〕57号
7
江西省统计局
江西省部门社会科技文化统计报表制度
国统制〔2023〕58号
8
湖北调查总队
2023年湖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模拟测评工作方案
国统制〔2023〕59号
9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西藏自治区社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国统制〔2023〕60号
10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部门数据共享制度
国统制〔2023〕61号
河南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