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2-202510-0003
    信息类别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文  号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231号(经济发展类2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域数据共享和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准确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效、科学规范合成区域全域统计数据,2014年起,国家统计局组织京津冀三地统计部门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目前,在国家统计局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统计监测领导小组下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统计局,以下简称监测办),具体牵头组织实施监测工作。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制度,选取反映总体经济、人口与就业、产业发展与协作、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监测指标,统一规范了指标口径、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京津冀三地统计部门定期根据监测制度数据内容,共同研判区域经济、民生走势,共同撰写季度统计监测报告并上报国家统计局。

  为满足不同用户群体获取统计数据的多样化需求,主要区域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按季度通过中国信息报、三地统计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监测办在北京市统计局官网开设京津冀解读专栏,设有规划解读、数据查询、深度解读三个板块,可查询下载京津冀年度数据、区域协同发展指数报告、进度统计监测报告及周年宣传专题报告等。2018年起,监测办按年度开展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指数测算分析,每年通过国家统计局和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统计局的门户网站发布指数结果。2022年起,监测办组织开展京津冀协同发展周年统计宣传工作,采用“文字+图片+视频”融合叙事模式,实现电视端、移动端、网络端全覆盖。20245月,由三地统计局、调查总队共同组成的京津冀统计协同专题工作组正式成立,三地进一步畅通数据收集共享渠道,联合开展区域发展及协同发展分析研究,面向社会做好数据解读宣传等。

  此外,为摸清数据资源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国家数据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年度全国数据资源调查,定期发布数据资源调查报告,系统呈现中国数据资源发展全貌;聚焦数据流通环节的安全治理场景,国家数据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活动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格局。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完善京津冀区域统计监测制度,进一步指导京津冀统计部门发挥统计专题工作组协同作用,支持相关部门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探索强化大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在统计分析中的运用,统筹协调京津冀协同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共享和发布,更加及时准确反映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

  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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