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2-202510-0002
    信息类别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文  号
    有 效 性有效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652号(财税金融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这是党中央对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作出的重大部署。这项改革任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牵头,我局主要负责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重大改革任务以来,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效。经过多年研究和实践,全国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制度逐渐成熟,已成为常规性制度;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已连续多年开展全国和省级实物量表试编。

  全国资产负债表遵循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的《国民账户体系》)进行编制,在资产负债口径范围、机构部门分类及核算方法等方面都与国际标准和规范基本保持一致。从资产核算口径范围来看,全国资产负债表中的非金融资产包括房屋和构筑物、机器设备、知识产权产品、培育性生物资源、存货及合约租约许可等,金融资产包括通货、存款、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等。非金融资产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既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建筑,也包括交通、市政、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其中,公共基础设施核算是根据各地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历史数据,利用永续盘存法进行重新估价。从机构部门口径范围来看,全国资产负债表按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4个部门分别编制。其中,金融机构部门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我局充分利用了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行业统计资料,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也包括保险、证券等各类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全国资产负债表编制过程中,国家统计局注重加强不同来源数据的审核评估,不断提高部门间数据的衔接和可比性。

  由于矿产、林木等自然资源缺少市场交易,进行价值量核算的基础资料缺口较大,价值核算困难较多,国家统计局仅开展了这些自然资源的实物量核算,暂未开展价值量核算。国际上开展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的国家,大都是根据本国自然禀赋、资源重要程度等因素,只核算了部分自然资源,例如加拿大核算了土地、矿产和林木,澳大利亚核算了土地和林木,美国等一些国家仅核算了建筑用地(美国建筑用地价值隐含在房屋和构筑物中,官方数据并未单独体现,我国实际也采用类似方式)。实物量自然资源核算由我局牵头,自然资源部等部门配合提供基础资料。我国实物量自然资源核算主要包括土地、林木、矿产等6种自然资源资产,目前已完成20162022年全国和省级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

  下一步,国家统计局将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拓展核算基础资料来源,不断提高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数据质量。深入开展理论研究,结合国际标准和中国实际,积极探索研究价值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同时,加强对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的应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开展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研究,进一步理清资产负债表与宏观经济的内在联系,尝试挖掘资产负债表管理功能,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案例,加强资产负债表在宏观经济决策中的应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撑。

  感谢民建中央对国家统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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