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54号(社会管理类33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监测点 完善职工工资统计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工资统计机制的建议
发布不同分类就业者的工资报酬信息,对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改进和加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在《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等媒介上公布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95个行业大类)分组的数据。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每年也会发布规模以上企业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的就业人员岗位工资数据(按“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和“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划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企业不同岗位就业人员的工资状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开展的“企业薪酬调查”,调查内容不仅包括企业一线职工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等情况,还包括企业职工的年龄、性别、学历、技术/技能等级等指标,可以发布不同分组的职工工资水平、结构及分位值等数据。
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定期开展“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该调查也可以在抽中的被调查企业中获得关于企业一线职工的就业、收入、工作时间以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等数据。这些数据也对社会进行部分公开和发布。
以上两部门的调查数据均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形成了有效的补充。
二、关于建立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监测点的提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在当前“企业薪酬调查”的基础之上,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定点监测试点。基于“相同目的调查不能重复进行、减轻企业填报负担”的原则,国家统计局当前暂不会增设此类调查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计划开展的各种关于工资和薪酬的调查数据,将与国家统计局的工资统计数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三、国家统计局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统计业务合作,继续推进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积极开展统计方式、方法的创新,争取多方面、多层次发布工资统计信息,使工资统计数据能够更加全面、多角度地反映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和趋势的变化。
国家统计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