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1-201809-0004
    信息类别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8年09月05日
  • 文  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262号建议的答复

 

两会复函〔20187

 

  你们提出的《关于变更能源消耗计量统计单位的建议》(第4262号,科、教、文、卫和体育类)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建议采用“兆瓦时(MWH)”替代“吨标煤”作为我国能源消费标准量的统计单位,初衷是好的,但使用“吨标煤”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也更加符合当前我国国情,如果用“兆瓦时(MWH)”替代,将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一、使用“吨标煤”执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目前,我国能源消费标准量的统计单位使用“吨标煤”执行了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该标准明确了用能单位实际消耗的能源应折算为标准煤量。该标准历经198119902008三个版本,目前最新版本为2008年版(GB/T2589-2008)。

 

  二、使用“吨标煤”符合当前我国国情

 

  一是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长期占据主体地位。长期以来,我国致力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积极优化能源结构,传统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不断下降,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1978年的70.7%下降到2017年的60.4%,石油比重由1978年的22.7%下降到2017年的18.8%;天然气、一次电力(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及其他能源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高,由1978年的6.6%提高到2017年的20.8%。但受能源资源禀赋“多煤少油缺气”特点的影响,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主体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石。

 

  二是煤电仍是当前我国主要的电力生产方式。电力分为一次电力和二次电力。二次电力是指投入其他能源品种转换成的电力,如投入煤炭或石油或天然气转换成的电力,归根结底还是消费的其他能源品种的投入。在当前我国电力生产结构中,煤电占电力生产的比重约65%,仍是主要的电力生产方式。

 

  三、用“兆瓦时(MWH)”替代将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因电力主要是由其他能源品种转换而来,因此使用“兆瓦时(MWH)”一是会增加品种转换的统计难度;二是无法与历史数据衔接,易造成混乱;三是不符合能源发展规划实施以及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等各方面的要求。

 

  另外,国际上通常采用油当量作为能源消费标准量的统计单位,而石油也是世界主要国家能源消费的主体。因此,目前还不适宜用“兆瓦时(MWH)”替代“吨标煤”作为我国能源消费标准量的统计单位,但对这一问题,我们将继续关注和研究。

 

  感谢你们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统计局

  201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