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1-0801-201609-0002
    信息类别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16年09月05日
  • 文  号两会复函〔2016〕8号
    有 效 性

关于“加强信息发布优化产业供给化解产能过剩建议”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176号建议的答复

 

两会复函〔20168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信息发布优化产业供给化解产能过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赞同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涉及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有一些工作已经实施,有一些工作正在研究建立或不断完善之中。

 

  目前,我局信息发布渠道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一是按季(月)举行新闻发布会;二是按照《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在官网发布新闻稿、数据解读及相关数据表;三是按月在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加载发布统计指标数据;四是通过《中国经济景气月报》、《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统计年鉴》等出版物发布数据资料。另外,还可以通过我局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客户端查询获取统计数据。总的来看,社会公众通过以上渠道,可以获取较为丰富的统计数据信息。

 

  为了做好统计信息服务工作,我局一直注重改进和完善统计调查制度,积极充实和丰富数据发布内容。建议中提到的“产能利用率”指标,我局一直在积极研究和试算,利用工业企业的有关调查资料,对主要行业产能利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数据,我们撰写了产能利用情况分析报告,为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研判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状况和制定调控措施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依据。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产能利用统计监测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基本具备了公开发布数据的条件。目前,我局正在为定期发布工业产能利用率数据做相关的准备工作。

 

国家统计局 

20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