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政府统计主责主业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着力强化数据发布解读。一是按时发布各项统计数据。按照《2025年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全年召开10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1次网络发布,发布新闻稿203篇。二是不断丰富数据解读方式。全年在《求是》《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刊发经济形势宣传解读文章8篇次,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刊发数据解读文章138篇,阐述经济运行特点、亮点和发展态势。三是加强重点工作宣传。通过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主管主办报刊、新媒体矩阵等,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宣传。广泛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宣传。以“诚信诚实守初心 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举办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展现统计职业道德要求和统计人求真务实精神风貌。

  (二)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成果宣传。在人民网刊发解读文章,公开发布4篇五经普系列解读报告,出版《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23》。二是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社公开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制作并发布四农普标志,开通四农普专题网页,不断扩大农业普查社会知晓度。三是持续做好人事相关信息公开。发布新修订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答记者问有关内容,进一步深化统计职称改革。按程序发布2025年度公务员招录相关信息,公示21名新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发布司局级干部职务职级任免信息4次,公示国家统计局所监管企业2024年度工资总额情况及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四是及时公开财务和资产信息。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及财政部“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依法公开《国家统计局部门预算(2025)》和《国家统计局部门决算(202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五是加大统计督察及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统计督察有关信息48篇,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29家,依法依规移除41家企业失信公示信息。开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布检查主体、检查频次上限等内容。六是做好政务管理信息公开。公开423项经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95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主要内容。主动公开涉外调查资格机构名单,向281家机构颁发涉外调查许可证。加强行政许可信息共享,公示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许可信息1100余家次。七是全文公开由国家统计局主办的4件人大建议和2件政协提案办理复文。

  (三)不断加强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是着力推动公众服务智能化建设。创新构建AI全链条智慧服务,全面升级公众服务智能平台为通义千问和DeepSeek“双模驱动版”,形成AI问答、问搜一体化、专业词条悬浮释义、语音转文字、AI智能导读、AI扩展词搜索等多元化服务。二是不断拓展国家统计数据发布库。截至2025年底,发布库总数据量超1400万笔,累计访问量19.5亿次,注册用户194.1万。三是稳步推进微观数据开发服务。截至2025年底,共有12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认证,审批通过1009位研究人员的数据使用申请,累计8492人次使用微观数据。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第三次全国时间利用调查数据集,持续提升微观数据开发应用系统服务能力。

  (四)持续提升公众服务水平。一是充分发挥统计政务新媒体服务作用。开设B站新平台,打造“微信、微博、微视、抖音、B站、头条”政务公开新矩阵,聚焦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统计调查工作公开、统计科普知识宣传,更好服务社会各界需求。截至2025年底,“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用户突破101.4万,微博@中国统计粉丝达255.5万,全年阅读量超4500万。二是多角度开展统计科普。开设《首席说统计》《探班统计工作》《统计有话说》科普专栏;打造《统统告诉你》栏目,发布推文77篇,阅读量达570万。中国信息报微信公众号新开设“答疑解惑”栏目,解答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统计专业热点问题。三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07件,其中53件出具正式公文,其余154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沟通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7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7

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34

注:含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数据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5

1

2

0

4

0

3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2

1

2

0

4

0

17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1

0

0

0

0

0

3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4

0

0

0

0

0

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318

1

2

0

4

0

3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含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注:含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数据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公开形式丰富度与灵活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2026年,国家统计局将围绕经济运行重点、社会关切和民生热点着力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数据解读形式,不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网站和新媒体建设中的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便利的统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统计局2025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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