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8年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以下简称辽宁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

  一、概况

  2018年,辽宁总队紧紧围绕国家统计局及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题研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及时做好调查数据发布及解读,为社会各界提供精准的数据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辽宁总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事务的处理等工作,办公室、综合处、执法监督处等相关处室分工明确,有效沟通,密切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制定了《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细化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确保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二)多渠道增强统计调查宣传效果。

  辽宁总队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建立内容丰富、产品多样、获取便捷的数据服务及宣传体系,不断在资料内容、提供时效、发布平台上提高工作质量。继续做好《统计年鉴》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积极为省直部门、主要媒体、企业单位等提供数据和解读资料,每月定时向《辽宁新闻》《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关于民生的数据及解读资料。为增强统计调查的宣传效果,扩大辽宁总队的影响,更好地将统计调查结果服务于社会公众,努力加强与辽宁电视台、《辽宁新闻》《辽宁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提升了辽宁总队的社会知名度。

  (三)创新形式开展统计开放日活动。

  辽宁总队以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要内容组织全省国家调查队系统开展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各市县调查队结合当地实际特点,在活动内容上勇于突破,在宣传形式上敢于创新,从细节处入手,从组织上发力,多地积极联合当地统计局共同举办宣传活动,邀请主流媒体积极参与开放日现场活动,增强了开放日活动的宣传效果。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使用宣传迭代性更强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有效地提升了本届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效果,展示了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特点,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政府统计公信力。

  (四)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辽宁总队抓住“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以及1231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的相关部署,围绕“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主题,与辽宁省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助推辽宁地区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辽宁总队通过在政府机关、调查企业、住户调查小区等位置采取悬挂条幅、张贴《统计法》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让更多人了解《统计法》,提高《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扩大群众基础。利用辽宁总队各业务处召开年报会的时机,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在采取发送短信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方式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进行精准推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辽宁国家调查队系统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5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为36件、传真申请数为15件、网络申请数为0件、信函申请数为0件,总队及各市县调查队均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按时办结率百分之百。申请公开的51件信息均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辽宁国家调查队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辽宁总队及全省各市县国家调查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辽宁总队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优质的统计服务与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数据的内容、时效、解读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及时、详尽,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辽宁总队将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全省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深入开展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专题研究,做好数据发布解读,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介提供精准的数据服务,丰富统计发布内容,及时发布和解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新趋势。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升工作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