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以下简称西藏总队)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西藏调查队系统在国家统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结合西藏调查工作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抓好工作落实,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西藏总队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对统计系统信息的上报及公开发布工作。
(二)突出特色,着力数据分析。
主动做好统计调查数据解读,满足各方面的统计信息需求。以统计公报、接受采访等形式,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同时主动配发详细的统计方法制度、指标解释等“产品说明书”。
(三)围绕重点,积极解读回应。
为更好地反映中央治藏方略伟大实践和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扶贫脱贫等国家和地方关注重点,推出一批时效性强、有影响力的专题调查报告。西藏总队组织开展了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小学教育现状、藏家乐发展现状、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进展情况数项专题调研,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四)积极创新,打造联动平台。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提升统计调查传播力。加强与自治区电视台和西藏日报等各大媒体的沟通交流合作,探索横向跨界联合和系统联动的新方式,打造统计调查宣传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1条:2018年4月在西藏日报刊登了《2017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通过《统计年鉴》公开信息252条:2018年通过《统计年鉴》公开信息252篇章。
三、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4月份,在西藏新闻联播解读西藏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破万元数据;5月份,在西藏新闻联播解读西藏2018年第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10月份,在西藏新闻联播解读西藏第三季度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3次:4月份,联合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西藏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8月份,联合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西藏第二季度经济运行情况;10月份,联合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发布西藏第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均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8年,西藏总队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众咨询等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与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西藏总队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和责任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等的作用。二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信息公开审查和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