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河南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回顾、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河南总队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全国统计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精神,有效落实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提升、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加强调查数据发布和调查分析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平台,推进调查工作公开透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20176月,河南总队根据人员调整,及时发文调整了河南总队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明确办公室负责总队政府信息工作的各项日常工作,综合处、统计监测处、信息技术处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明确了办公室组成人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主任,综合处、统计监测处、信息技术应用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综合处、统计监测处、信息技术应用处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处室指定信息员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更加规范高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加强。

 

  201711月,河南总队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全国统计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班精神,组织总队各处室、各市县国家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共90人参加河南调查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知识培训,并进行了培训效果测试。在培训班上,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势和要求、河南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讲解,对下一步推进河南调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扎实推进。

 

  通过河南总队官方网站等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了调查制度方法和调查数据、调查信息等调查工作产品。推进地方调查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地方调查项目信息。在总队官方网站设置“统计违法举报”专栏,公布了《举报投诉须知》,对举报途径和受理流程进行了明确。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公开平台继续优化拓展。

 

  2017年,为进一步拓宽调查服务渠道,提升调查服务品质,更好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调查工作与调查产品,加深社会公众对调查工作的认识与理解,扩大河南地区国家调查队影响力与公信力,河南总队开通并推广了“河南调查”微信公众号。成立“河南调查”微信公众平台编委会,印发了《河南调查总队微信公众平台工作实施方案》。“河南调查”微信公开号发布内容以进度数据发布为主,兼顾调查制度、法制知识、统计调查常识、系统党建等信息、经济社会民生重大新闻信息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其他信息。栏目设置分为“调查数据”“调查工作”“调查服务”三部分,开设“月度数据”“季度数据”“年度数据”“工作动态”“统计法规”“河南民生”“调查百科”等子目录,结合调查数据的发布日程,微信平台每周常规推送发布至少1次。在官方网站定期发布更新调查统计数据和调查资料。及时向报纸、网络、广播、电台等媒体提供河南省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收入、粮食产量等数据变动情况及数据解读稿件,公开出版《河南调查年鉴——2017》,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调查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在发布渠道和平台的优化方面,充分发挥河南总队官方网站主渠道作用,全面集中公开发布各类河南总队信息;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平台,提高调查数据、调查信息传播力度。

 

  (五)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落实。

 

  按时完成河南总队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河南调查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单位。组织开展了总队机关和市县调查队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报送工作,在统计汇总中加强各项指标审核,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完整。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河南总队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媒体、电台广播、调查年鉴等形式,主动公开调查数据、调查信息、文件公告等信息。

 

  (一)充分发挥河南总队官方网站主渠道作用。

 

  认真做好河南总队官方网站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及时加载和更新,全年通过河南总队官方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0条。一是通过官方网站“最新发布与解读”“调查数据”等栏目,向社会公布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粮食产量、居民收入等调查数据。二是通过分析解读栏目,向社会提供河南调查系统的调查分析、调查资料、调查研究等分析解读文章。三是通过调查工作栏目,向社会各单位各部门介绍河南调查工作的动态信息。

 

  (二)有效发挥调查年鉴调查资料的参考作用。

 

  一是加强合作服务社会公众。河南总队与河南省统计局联合公开出版了《河南统计年鉴》,联合编印了《河南统计提要》《河南统计月报》等统计书籍和资料。二是充分发挥调查年鉴作用服务社会公众。编印了《河南调查年鉴——2017》,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内容涵盖河南省农业、畜牧业、规下工业和规下服务业、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农产品价格、居民生活和中原经济区调查统计数据,全国及分省(市、区)调查统计数据等11个篇目的内容,全面展示河南调查工作成果,成为河南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服务社会公众。

 

  河南总队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调查数据和调查信息。每月至少2次通过报纸、电视发布河南省调查数据,提供新闻稿件56篇次。此外,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2017年河南总队共编发《调查资料》《调查专报》78篇,上报经济信息429篇,上报省委省政府经济信息307篇,连续10年荣获全省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河南省“两会”期间,河南总队设置了“两会”统计调查咨询服务台,为“两会”代表委员提供全省经济社会调查数据和服务。

 

  另外,还组织开展了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调查工作、展示调查成果。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河南总队依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全年接收社会公众、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1件,办结21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回复。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7年,河南总队对依申请提供信息服务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河南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河南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河南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公开渠道更加畅通,但与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进一步优化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市县国家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督导、指导、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8年,河南总队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关注《条例》最新修订情况,据此修订完善河南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调查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河南总队需公开的政府信息项目,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优化公开程序,严格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数据的分析解读。

 

  将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调查数据、调查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按数据发布时间要求及时更新数据。加强对重点指标数据的分析、解读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界对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市县队政务公开的督导。

 

  加强对市县国家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对市县国家调查队提出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明确要求,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进行规范。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薄弱的单位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提高河南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职责,加强对河南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