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现公布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宁夏总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宁夏总队办公室编制,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宁夏总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聚合6号楼统计大厦,邮编:750002,电话/传真:0951-5677166,电子邮箱:sxgzdt@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宁夏总队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制定并实施《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全年政务公开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并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有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各类拟公开的信息均经过多级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过程有据可查,同时保障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调查对象隐私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

 

  1.积极编印调查资料。2017年,通过编辑印发《宁夏调查年鉴-2017》《宁夏调查分析研究报告选编2016》,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丰富翔实的基础性调查资料。

 

  2.积极利用传统载体公开信息。不断加强与宁夏本地传统媒体的合作,有效扩大数据发布的影响力,尽可能利用自治区内主流报刊、电视、网站等多种传统渠道为社会各界提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

 

  3.积极利用新媒体渠道公开信息。宁夏总队、银川调查队、固原调查队、中卫调查队、西吉调查队分别开通微信公众号,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民生数据等统计调查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

 

  宁夏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总队办公室、综合处分工负责,市级国家调查队由办公室或综合科负责相关工作。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在宁夏总队官方网站设置“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栏目,对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宁夏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共公开政府信息1129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2条,政府网站公开326条,政务微信公开549条,通过编印资料、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其他渠道公开467条。

 

  (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宁夏总队制定调查数据发布日程表,严格定期公布主要调查数据,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工作信息、调查数据等信息253条。固原调查队、平罗调查队、青铜峡调查队、盐池调查队、隆德调查队也分别通过当地政府网站积极宣传统计调查工作,解读调查数据。

 

  (二)通过出版物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编印《宁夏调查年鉴-2017》《宁夏调查分析研究报告选编2016》等出版物,及时发布城乡居民收支、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农业生产等重要数据及分析解读,充分展现了民生改善取得的巨大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三)通过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公开信息情况。

 

  在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当天,与自治区统计局联合在中卫市主办了现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三新”统计制度建设、统计改革创新进程及成果,拉近了统计调查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距离,进一步增加了统计调查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四)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宁夏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共编发政务微信549条,除宁夏总队微信公众号外,银川、固原、中卫、西吉调查队也将微信公众号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渠道加以推进。

 

  (五)通过传统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宁夏总队抓住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及时跟进,广泛宣传,全年8次邀请宁夏各类电视媒体对群众关心的居民消费价格,城乡居民收入等数据的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报道,引导社会预期。银川调查队全年通过与《宁夏日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等宁夏主流纸媒合作,多次发布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调查数据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宁夏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均已按程序办结。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宁夏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宁夏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五、政策解读情况

 

  20178月,宁夏总队在《宁夏日报》专版刊发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奋力开创依法统计调查新局面》的署名文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积极营造依法开展统计调查、依法配合统计调查的良好氛围。10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宁夏总队通过宁夏电视台公共频道《宁夏新闻联播》和宁夏卫视《宁夏新闻》,以“十九大精神进基层摸清家底,确保脱真贫”为题,对宁夏总队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头条报道,宣传扶贫工作。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宁夏总队没有承办“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2017年,宁夏地区国家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所加强,但也存在着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需要继续完善,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时效性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水平需要提高。

 

  2018年,宁夏总队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公开更多社会关注的政府信息。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内容、形式、责任,根据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抓好互联网信息传播,重点加强宁夏市县国家调查队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三是紧跟政策做好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心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