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河南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回顾、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回顾
2016年,河南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从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推进调查工作成果公开,发挥调查分析参考作用,提升调查工作社会价值等方面入手推进河南总队信息公开,更好地发挥调查工作职能。
(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完善。
2016年3月,河南总队修订印发了《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河南总队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进行了修订,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开目录进行了扩容,并在新改版的河南总队门户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公开。
(二)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持续加强。
2016年3月,河南总队根据人员变动,发文调整了河南总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研究部署。办公室、综合处、统计监测处及其他处室按照职责划分开展工作。办公室制定年度河南总队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负责全省调查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统筹协调、组织各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处负责数据发布、数据解读、新闻宣传、年鉴资料出版、统计开放日活动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统计监测处负责河南总队门户网站、资料阅览室、信息公开电子显示屏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加载和管理工作。其他处室按照职能分工提供相关的公开信息。进一步明确职能后,各处室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方面更加规范有序,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落实。
按时完成总队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河南调查工作实际,制定了《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扩大重点专业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了总队机关和市县调查队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报送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主动向河南总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优化。
2016年,河南总队改版后的全新门户网站正式上线,单独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了河南总队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让社会公众更加便捷获取河南总队信息公开情况。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河南总队机构职能、文件通告、调查数据、调查分析、法规制度、工作动态等内容,定期发布更新常规调查统计数据和调查资料。及时向报纸、网络、广播、电台等媒体提供河南省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收入、粮食产量等数据变动情况及数据解读稿件,公开出版《河南调查年鉴——2016》,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调查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在发布渠道和平台的优化方面,充分发挥河南总队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全面集中公开发布各类河南总队信息;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媒平台,提高调查数据、调查信息传播力度;以党报媒体平台、总队网站、调查年鉴、统计公报、调查资料为主要发布形式,以电子公开显示屏、资料阅览室、宣传册、统计开放日活动展板等多种形式为补充,拓展河南总队信息公开渠道,更好地发挥了调查工作服务社会的职能。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河南总队通过门户网站、报纸、电台、广播等形式,主动公开调查数据、调查信息、文件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198条。
(一)充分发挥河南总队门户网站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认真做好河南总队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及时加载和更新,全年通过河南总队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8条,一是向社会公布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粮食产量、居民收入等调查数据。二是向社会宣传规下工业、规下服务业、采购经理、房地产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流通和消费价格、居民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法。三是向社会提供河南总队撰写的调查分析、调查资料、调查研究等分析解读文章。四是向社会各单位各部门介绍河南总队推进调查统计改革创新重点工作的动态信息。河南总队门户网站已成为社会公众了解河南调查工作、获取河南有关调查信息的主要渠道。
(二)充分发挥调查统计年鉴资料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一是加强调查统计部门合作服务社会公众。河南总队与河南省统计局联合公开出版了《河南统计年鉴》,联合编印了《河南统计提要》、《河南统计月报》等统计书籍和资料。二是充分发挥调查年鉴作用服务社会公众。河南总队编印了《河南调查年鉴——2016》,该年鉴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内容涵盖河南省农业、畜牧业、规下工业和规下服务业、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农产品价格、居民生活和中原经济区调查统计数据,全国及分省(市、区)调查统计数据等内容,全面展示河南调查工作成果,成为河南总队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
(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服务社会公众。
河南总队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调查数据和调查信息。每月至少2次通过报纸、电视发布河南省调查数据,全年提供新闻稿件54篇,发布数据解读稿件29篇。2016年河南总队编发调查资料和调查信息304期,积极服务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
(四)通过省“两会”服务台服务代表委员。
河南省“两会”期间,河南总队设置了“两会”统计调查咨询服务台,为“两会”代表委员提供全省经济社会调查数据和服务。
另外,还组织开展了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调查工作、展示调查成果。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河南总队依法认真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过现场申请、电话问询、传真函询等多种方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河南总队全年接收社会公众、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71件,办结71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回复。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6年,河南总队对依申请提供信息服务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因信息公开针对河南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针对河南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河南总队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但与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调查数据和调查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调查数据的解读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调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需进一步加强;市县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均衡性,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7年,河南总队将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一)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发布的及时性。
科学组织协调综合与各专业处室间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更快地服务社会公众对调查信息的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数据资料解读。
将社会公众最关心、最关注的调查数据、调查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发挥调查工作优势,丰富公众关心指标数据的解读资料,增强信息发布的数量,主动及时科学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界对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和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适时邀请上级领导或专家对河南调查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工作要求认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加强对市县队政务公开的指导。
河南总队将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调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市县调查队提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明确要求,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进行规范。特别要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对薄弱的单位,主动加强工作指导,切实督促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