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北京调查总队)编制。全文包括北京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围绕统计中心任务,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组织机构健全。北京调查总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统计信息公开工作。

 

  制度与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北京调查总队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一是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定》,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环节暨保密审查点流程图》,以图示方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制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实施方案》,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度检查督办。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协调组季度例会工作机制,会商解决信息公开工作问题。

 

  保障公开平台与渠道场所畅通。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升统计信息服务水平。北京调查总队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确定局级新闻发言人,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各项统计数据;“北京统计”微博开通以来,每周更新微博内容,及时发布数据、调查通知、讲座和介绍统计知识等内容。北京调查总队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提供信息申请受理、电子阅览、文献查阅等服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注重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为切实提高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对总队所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人员进行了信息公开法规及业务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能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判定原则和公开流程,更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重点领域。

 

  北京调查总队在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同时公开《职权信息清单》,并从2015年开始,对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认定和公示。北京调查总队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包含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结果和采购合同公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8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1%;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2%;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6%;业务动态类信息107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21%。业务动态类信息涵盖了统计制度及调查项目、统计数据等方面信息。

 

  (二)公开形式。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继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建设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北京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北京市宏观数据库)、新闻发布会、统计微博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和解读统计数据,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9件。其中,当面申请116件,占总数的97.48%;通过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0.84%;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68%。申请内容中,99%为业务动态类信息,1%为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对119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进行了答复,“同意公开”的118件,占总数的99.16%;“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0.84%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在严格按照《条例》“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规定的基础上,对可能引发咨询的重点及热点信息进行梳理,提前做好接待准备,提高信息答复效率。受理的119件申请中,当场答复113件,其余1件为邮寄答复,5件为电子邮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北京调查总队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针对北京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北京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丰富服务手段、注重服务时效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深入探索和实践,不断改进,特别是社会公众对统计指标、统计数据的理解还不完全准确,统计部门在公开数据产生过程和数据解读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2016年北京调查总队将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为重点,继续加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及时更新维护北京调查总队及各区调查队的职权信息清单。

 

  二是继续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完善统计诚信单位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依法做好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限管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服务的有效性,改进进度数据(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对主要指标解释、口径范围、计算方法的辅助性说明。

 

  注: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与北京市统计局联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有数据均为两家单位合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