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15〕8号)有关要求,由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5年,河北调查队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内容为抓手,围绕统计调查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统计调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调查队认真学习《条例》和国家局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河北调查总队党组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年初印发《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各市县队结合实际,明确职能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严格制度执行,规范信息公开。河北调查总队以《统计调查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统计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和《统计调查数据提供管理办法》为重点,强化制度的贯彻落实,从信息公开的权限、内容、形式、渠道和流程入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各市县队也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和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平台建设,拓宽发布渠道。积极落实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明确国家调查队与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在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配合程度的同时,有效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和调查业务;建立“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强化了警示和震慑作用,提升了企业依法统计、依法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和统计公报两大平台的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及时发布和解读调查数据,纠正外界误读误用统计调查数据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预期;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与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各类统计年鉴和刊物的编辑出版,向社会公众提供主要统计调查数据和相关分析资料。
(四)紧贴调查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一是以价格、居民收入、农产品产量数据为重点,及时发布和解读与民生息息相关、受民众广泛关注的调查数据,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二是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稿等方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劳动力调查、第三次农业普查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为统计调查工作开展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三是组织开展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与人民群众亲密接触的机会,借助专题文章、宣传手册、科普宣传片及现场咨询等手段,详细介绍调查队的职能和业务,公开数据生产流程,解释指标含义和统计口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河北调查队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1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8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0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316条;河北调查总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2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8条。
(一)通过主流媒体公开信息。一是加强与省内主要媒体的合作。河北调查总队与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长城网、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台等省内主要媒体建立了畅通的沟通联系渠道,借助主流媒体发布主要数据18次,有效把握了统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各市县队也积极加强与当地媒体的合作,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回应热点问题,不断扩大国家调查队的影响。二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总队与省政府新闻办、省统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准确发布主要统计调查数据,现场回答记者提问,并在会后接受媒体采访,就热点问题发出权威声音。
(二)通过重大宣传活动公开信息。一是创新“统计开放日”宣传模式。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前后,各级调查队深入开展“统计进高校”活动,向师生宣传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统计调查工作的社会基础。其中,河北调查总队走进石家庄经济学院,以“统计服务民生”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总队领导围绕“中国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在河北、服务民生主要形式、统计现代化的实施”等主题,为学院师生讲了一堂生动的公开课;活动现场向师生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向学院赠送统计读物200余本。此外,各市县队还通过举办各类大型宣传活动、接受媒体采访、发表专题文章等形式,大力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宣传。二是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总队和各市县队普遍组织开展了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5万份,制作展板、标语230多块(条),组织法律知识培训60余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三)利用统计出版物公开信息。河北调查总队通过为《河北统计提要》、《河北指标 位次》、《河北统计月报》、《河北统计快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提供调查数据,积极参与《河北经济年鉴》、《河北农村年鉴》、《河北年鉴》等重要统计书籍的编辑工作,为《河北经济蓝皮书》、《河北经济白皮书》、《中国发展报告》提供重要稿件,主动公开重要统计调查数据,认真进行数据解读,加深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理解和认识,有效提升了统计公信力。河北“两会”期间,河北调查总队专门编写《统计指标及调查方法解读》,供参加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参考。各市县队也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合作,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提供了大量调查数据和文字材料。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河北各级调查队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家局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受理、规范答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进行了答复。
四、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
2015年,河北各级调查队在“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级调查队积极走上街头、走进高校、社区,通过设置咨询台、举行公开课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广大群众关于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各类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河北各级调查队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对国家调查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投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下,在各级调查队的共同努力下,河北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主动公开非涉密信息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扩展,重大统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
2016年,河北调查队系统将继续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紧紧围绕重点统计调查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明确负责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强化业务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做好相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作指导,利用网络、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帮助市县级调查队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一是及时公开各项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凡是不涉密的统计调查数据,及时通过网络和媒体予以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二是及时公开统计改革进展情况。以劳动力调查、农民工市民化动态监测调查、改进小微企业调查试点等工作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调查改革进展情况,深化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改革的认知和理解,提升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三是加大数据解读力度。以居民收入、价格、农产量、劳动力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调查数据为重点,通过撰写专题文章、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大数据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数据的误读误用。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组织好新闻发布会,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准确了解舆论走向,有效把握新闻宣传的主动权;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参与年鉴、公报和研究报告的编制,扩大调查数据的影响力;组织开展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大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积极推广利用新媒体等技术,在有条件的地方尝试建立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