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布2015年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一)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围绕中心,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围绕国家统计局、区党委、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动态、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三)加强宣传,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结合新颁布的《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和宣传,特别是新《统计法》在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方面的条款,宣传到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使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统计、支持统计和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系统积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统计年鉴、统计月报、出版物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解读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4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22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条,通过其他方式(统计年鉴、统计月报、西藏县情概览、西藏辉煌50年等)公开政府信息数1270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其中:申请信息予以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商业秘密)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5年,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系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系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和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系统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统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