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5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青海调查总队紧密结合“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统计调查工作目标,以建设服务型统计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逐步深化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总队党组高度重视,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及时制定了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同时,总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讨论。通过学习,全体干部深刻认识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法制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客观要求,是政府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利、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保密制度。
总队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总队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处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保密制度。制定了规范计算机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对涉密文件、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资料实行管理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及相关制度办理,不断增强统计调查保密工作的规范意识,从根本上保障了网络信息安全。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到位。为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总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导考核。
一是坚持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条目进行公布。二是通过设立统计调查违法举报信箱以及群众来电来访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对于信息应当公开而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的,严格追究责任。截止目前,青海调查队系统未发生过任何失泄密事件或行政违法违规事件,群众投诉案件数持续为零。
(四)围绕统计调查实际,狠抓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围绕统计调查常规工作认真做好统计调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规范统计调查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调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调查数据管理与发布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发布的审查和协调,处理好统计调查数据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确保政府统计数据信息的准确一致。
(五)创新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
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新的调查及普查事项,随时公开。在对外政务公开上,一是青海调查总队通过青海省统计局网络系统,向社会公开相关内容。二是积极发挥总队《青海调查工作简报》、《青海调查研究》、《青海调查信息》和《青海调查要情》等刊物的作用,借助省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辐射功能,全方位向社会传递政策资讯和统计调查动态。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青海调查总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8件(次、种)。其中:一是全年与省统计局联合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4次,向社会公布2015年季度、年度和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解读经济形势,宣传和解释政府统计调查数据;并通过《青海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公布2015年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二是全年共编发《青海调查工作简报》210期,《青海调查研究》397期,《青海调查信息》398期,《青海调查要情》66期,《经济主要指标月度资料》17期。其中,报送国家统计局《每日调查》(“两办”信息)13条,采用5条;向中国信息报社报送“两会特刊”宣传专稿4篇;编发经济主要指标月度资料12期,季度、年度资料5期。报送省委办公厅信息188条;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信息189条,采用61条。并将非秘密的统计资料,以新闻稿件形式及时送青海日报、青海人民广播电台、青海电视台、各中央新闻单位驻青记者站等媒体单位,向社会各界、公众进行公布和宣传。向省级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等提供专题、约稿、情况说明、汇报、宣传、调查资料、预警预测等各类材料110余篇,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调查服务。三是邀请主流媒体新闻记者对总队领导、各有关业务处负责人进行专访,年内安排各类采访活动5次。四是出版统计刊物。编辑了《青海调查数据--2014》为各级党政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提供了参考。与省统计局合编完成《青海省统计年鉴》、《统计对比资料》、《青海省情》、《青海统计提要》、《青海统计手册》、《统计公报》和《青海民族自治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等各种书籍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共编辑出版统计出版物3000册。五是在总结前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了主题为“统计服务民生”的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与青海大学财经学院师生召开座谈会,宣传和解读民生统计有关问题并发放民生统计宣传材料。七是全年累计接待大专院校毕业生、科研院所、社会公众咨询人员20余人次,提供了大量的统计调查数据,完成了全系统对外数据查询工作,发挥了统计调查为领导决策、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功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青海调查总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公众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统计调查信息公开对我单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五、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5年未收到公民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不存在收费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5年,青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部分人员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政务公开范围、层次及涵盖面较窄,特别是信息内容实用性、公开形式便捷性以及政民互动畅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培训和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方式、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工作整体水平同社会公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法制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认知水平,认真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创造和谐有序的公开氛围。二是提高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不断完善部门信息协同应对机制,充实信息咨询服务力量,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保障信息公开规范、准确和统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统计调查指标的科学解读,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调查工作,支持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