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机构建设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一年来,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系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深化统计调查改革和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调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高质量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领导高度重视,指定由专人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是丰富统计调查数据发布内容。在继续做好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发布的同时,2015年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新增发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公众关心的统计调查指标。同时完善数据解读机制,对公众广泛关注的统计调查数据,坚持发布和解读同步进行。
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将新疆调查总队官方网站加载在新疆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天山网上,进一步完善新疆统计调查微信发布内容,开通了新疆统计调查官方微博,更加及时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和工作信息,增强了与网友的交流互动。
五是加大信息公开督办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具体人员负责信息的搜集、整理,并加强信息公开的督办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新疆调查总队系统积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信微博和出版物等载体,以及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及时发布统计调查信息,解读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759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59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29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新疆调查总队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9次,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其中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6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18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新疆调查总队共收到申请数33条,其中当面申请数12条,传真申请数5条,信函申请数16条,全部按时办结并公开答复。全年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机构建设情况
2015年,新疆调查总队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6人,全部为兼职人员。
六、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5年,新疆调查总队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1次,接受培训人员数为10人。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新疆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依申请公开还没有实现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信息发布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