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0A04-0402-202112-0006
    信息类别最新发布
  • 发布机构国家统计局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14日
  • 文  号
    有 效 性有效

国家统计局关于2021年棉花产量的公告

  根据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统计调查(新疆棉花播种面积通过遥感测量取得),2021年全国棉花播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分别如下:

 

  一、全国棉花播种面积3028.1千公顷(4542.2万亩),比2020年减少140.8千公顷(211.2万亩),下降4.4%

 

  二、全国棉花单位面积产量1892.6公斤/公顷(126.2公斤/亩),比2020年增加27.4公斤/公顷(1.8公斤/亩),增长1.5%

 

  三、全国棉花总产量573.1万吨,比2020年减少18.0万吨,下降3.0%

 

国家统计局  

20211214

 

2021年全国及各省(区、市)棉花生产情况

 

地区

播种面积

(千公顷)

单位面积产量

(公斤/公顷)

总产量

(万吨)

全国总计

3028.1

1892.6

573.1

北  京

 

 

 

天  津

3.7

1085.1

0.4

河  北

139.8

1142.4

16.0

山  西

 

 

 

 

 

 

辽  宁

 

 

 

吉  林

 

 

 

 

 

 

上  海

 

 

 

江  苏

5.8

1362.2

0.8

浙  江

4.0

1391.5

0.6

安  徽

34.4

845.8

2.9

福  建

 

 

 

江  西

11.0

1557.8

1.7

山  东

110.2

1272.9

14.0

河  南

11.5

1215.4

1.4

湖  北

120.7

902.4

10.9

湖  南

60.2

1337.9

8.0

广  东

 

 

 

广  西

1.1

1038.3

0.1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2.1

960.7

0.2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16.2

1882.8

3.1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2506.1

2046.4

512.9

注: 

1.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分省数合计与全国数略有差异。

2.北京、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贵州、陕西等省(区、市)的棉花产量因不足0.1万吨,未列出;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没有棉花生产。

 

关于棉花产量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的说明

 

  全国棉花总产量为31个省(区、市)棉花产量的总和。

 

  一、统计调查方法

 

  棉花产量统计调查采取对主产区遥感测量和抽样调查,对非主产区全面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对象包括地块、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新疆通过遥感测量的方式取得棉花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取得单位面积产量。其他地区由各省(区、市)统计局通过全面统计获取棉花面积和单产数据。

 

  从201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在新疆开展棉花遥感测量工作,通过高、中空间分辨率多时相卫星遥感影像结合地面抽样调查的方式,测量取得新疆棉花种植面积。新疆棉花遥感测量野外调查包括2000多个样本,总共50多万亩调查地块。

 

  二、实测方法

 

  按照《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棉花单位面积产量调查分别采用实地测量和入户测产的方法取得。

 

  实地测量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的所有地块进行估产,按地块单产水平通过面积累计排序后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5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块作为实测地块。在棉花成熟后,人工实地抽选3个小样方,通过数桃、称重、核定损失等方法调查取得棉花单产。

 

  入户测产在随机抽取的面积调查样本点内开展调查,棉花成熟期临近时,对样本点内所有户的地块进行估产,根据估产取得的各地块单产推算每户平均单产水平;在棉花成熟后,通过每户平均单产按面积累计等距抽样的方法,抽取10户,在棉花采摘结束后,入户对调查户的棉花播种面积、收获量、出售量、存放量、自用量等进行登记,计算单产水平。根据抽中样本地块单产推算全省(区、市)平均单位面积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