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研究决定,批准下列人员职务、职级任免:
一、局机关行政参公单位
(一)职务、职级晋升
杨东红任办公室(国际合作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司长级);
李 睿任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副司长;
余秋梅任服务业调查中心(服务业统计司)副主任(副厅长级)。
免去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职级,任职试用期1年。
江 源任工业统计司一级巡视员;
李俊波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司一级巡视员;
关晓静任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司一级巡视员;
张丽颖任离退休干部局一级巡视员。
免去以上人员原任职级。
(二)交流任职
刘玉琴任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正厅长级);
张 毅任住户调查司司长(正厅长级);
房 涛任离退休干部局二级巡视员。
免去以上人员原任职务。
普布顿珠任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副司长(副厅长级)。
二、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
(一)职务晋升
王金萍任统计资料管理中心副主任(四级职员),试用期1年。
(二)交流任职
霍丙森任中国华信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免去其原任职务。
三、调查队系统
(一)职务、职级晋升
巴桑任国家统计局西藏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正厅长级),免去其原任职务;
魏永利任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副厅长级);
杨红军任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长级);
吴祥任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长级);
王晓晔任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顾春辉任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长级);
何敏任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长级);
张永云任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邱春兰任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胡军任国家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以上人员任职试用期1年。
孙晓冬任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一级巡视员;
王润拴任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一级巡视员;
童泽圣任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一级巡视员。
免去以上人员原任职务。
(二)交流任职
李在东任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高明任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孟兆维任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龙立珍任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副总队长(副厅长级);
薛大伟任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厅长级)。
免去以上人员原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