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下载。

 

  一、基本情况

 

  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国家统计局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探索开发多样化统计产品,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印发并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计法律法规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印发《国家统计局公文运转管理办法》,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流程。三是建立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直属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对局机关各司级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采取量化计分考核,将各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送工作纳入办公室政务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二)丰富公开内容。一是积极推进统计财政资金、涉外调查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进程信息等统计行政管理信息公开。二是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按序时进度发布常规统计数据的同时,及时发布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如:电子商务交易额、循环经济发展指数、中国创新指数、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等。新增发布反映网购情况的指标数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等重要领域的分项指标和结构指标数据。三是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局领导、新闻发言人、统计专家、首席统计师等围绕经济形势,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及《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媒体发表解读文章。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价格、工业、投资、房地产及消费等月度数据,发布和解读数据同步进行。创新解读形式,通过制作图解、视频和动画等方式,更加生动直观展示经济运行态势。

 

  (三)优化公开平台。一是加强中国统计信息网建设。在中文版网页新建“统计法治建设”、“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二届世界统计日”、“2015金砖国家联合统计手册”、“2015全国‘两会’服务”等专栏,新增“行政审批”和“建议提案答复”等二级栏目;在英文版网页新建“国家主要数据页”(NSDP)。二是完善数据库功能建设。新版国家数据库中英文版平稳运行,成为网上对外数据服务的主力平台和重要发布窗口。三是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创新开展统计信息宣传。不断充实完善统计官方微博微信栏目和内容,精心编纂统计精品资料,开发文字、表格、图形、视频、动画、漫画等丰富多样的统计产品,进一步做好“掌上数据库”、“数据中国”等移动客户端的运行维护工作。充分利用超文本置标语言(HTML)技术对接微信后台服务,方便微信用户查询“中国统计”和“国家数据”。

 

  (四)加强系统指导。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局机关各单位和各调查总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组织召开国家统计局为社会公众服务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群,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探讨信息公开有关问题,以沟通交流促工作质量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通过官方网站、国家数据库、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加大数据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在中国统计信息网共主动发布信息1502条,其中,中文版信息1152条、专题信息130条,英文版220条,涵盖统计数据与解读、工作动态、通知通告、机构职能、规章文件、人事工作、热点专题等八大类信息。

 

  (二)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召开2次媒体吹风会,深度解读经济形势,回应社会关切。

 

  (三)国家数据库公开信息情况。截至2015年底,国家数据库加载数据量达865万笔数据,中文数据库累计访问量达到4375万次、注册用户数超过18万;英文数据库累计访问量147.4万次、注册用户数2100个。平均每2-3天对数据库数据进行更新,保障了数据发布的及时性。

 

  (四)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统计政务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2200余条,制作HTML5产品20余个,推出《网上零售额统计》、《统计调查表测试实验室》、《玩转国家统计数据库》、《舌尖上的统计》、《1%人口抽样调查来了》等5部科普动画短片。打通百度关于GDP、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等指标数据搜索的官方来源,在百度文库建立国家统计局官方账号,刊发统计数据、解读稿件等信息,扩宽用户查询统计信息的渠道。编纂《漫画统计学》和《民生统计面面观》2部科普书籍,创新采用漫画方式,普及统计知识,公开统计流程。

 

  (五)组织中国统计开放日公开信息情况。2015923日,举办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局领导和统计专家走进中国人民大学讲授“统计公开课”,解读人口、就业、价格、居民收支等民生统计的主要内容、调查方法,与学生开展热点问题互动交流,听取他们对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官方微博“@中国统计”进行同步微直播,多家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各级统计机构也分别走进高校,集中为大学生介绍统计知识、交流统计热点问题。

 

  (六)“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5年,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58件。我局对其中12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答复,在中国统计信息网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规范有序公开涉外调查审批事项。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公布涉外调查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服务指南、服务规范、申请表表单、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表单等,并设立咨询电话、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时提供涉外调查审批的全程咨询服务。实时更新跨省(区、市)涉外调查机构名单,做到审批一家更新一家,及时上网,方便查询。2015年,对全部496家具有有效跨省(区、市)涉外调查资格的机构名单进行了公示。

 

  (二)依法依规公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信息。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网上办事流程,在中国统计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及时维护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回执和网上查询;及时发布月度和年度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按月更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同时,更新了《关于公布<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的说明》,便于社会公众和部门监督。

 

  (三)严肃审慎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一是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中国统计信息网为依托,建立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各省级统计机构公示专栏与国家局平台相链接。北京、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重庆、贵州、青海等9省(市)统计局在公示平台公示了统计失信企业信息。二是完善“统计违法举报”栏目,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安排专人受理并处理公众举报。

 

  (四)扎实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信息公开。一是围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信息报等媒体,中国统计信息网、国家统计局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工作进程信息,解答社会关注话题,呼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配合。二是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建立了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信息与地理信息相匹配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以可视化技术配合普查数据发布,推出“数据地图”和“图解数据”,方便公众理解和使用。

 

  (五)按程序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按要求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信息。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要求,认真实行预决算公开,分别于417日和717日公开了《国家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国家统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着力统一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2015年,公开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相关信息6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信息13次,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信息4次,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信息3次,单一来源政府采购信息3次,网上竞价政府采购信息15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对依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做好答复工作。一是完善网络申请功能,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网上在线申请流程。全年接收的申请公开件中,通过网络在线提交的占87.9%。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标准化文本,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合法性审核,确保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三是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01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其中:通过网络提交申请58件,通过信函申请7件,当面申请1件。

 

  在受理的66件申请中,按申请内容分:统计数据类占申请总量的77.3%,统计制度和标准类占6.1%,其他(文件)占16.6%

 

 

  按申请用途分:用于科学研究的占申请总量的45.4%;用于论文写作的占36.4%;用于法律诉讼和合同的占7.6%;用于其他(人事、管理等)事项的占10.6%

 

 

  按答复情况分:申请信息予以公开24件,占36.3%;非本行政机关信息6件,占9.1%;申请信息不予公开5件,占7.6%;申请信息不存在21件,占31.8%;申请信息部分告知5件,占7.6%;发出信息补正通知5件,占7.6%

 

 

  五、接受社会公众咨询情况

 

  我局通过开放中国统计资料馆、图书资料阅览室,提供网上咨询、热线电话服务,开展用户需求问卷调查,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意见箱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一)完善电话咨询热线功能。升级“电话超级热线”系统,开通非工作时间电话自助语音服务,增加“年度统计数据”自助查询功能,进一步提升电话咨询服务能力。

 

  (二)开展用户需求问卷调查。重点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官方统计的基本认识、咨询使用数据的用途、关心哪些统计指标等方面信息,通过对调查数据进行定性分析,了解公众需求,指导改进工作。

 

  (三)改造中国统计资料馆。充分利用馆藏资源,改善服务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丰富、优质的统计数据资料检索查询和现场服务。同时,不断推进国家统计局网上资料馆建设。

 

  (四)提供全国“两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利用互联网和移动设备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提供在线查询月度、季度、年度数据,查阅数据解读文章、“数据可视化系列”产品和统计年鉴等统计服务。

 

  2015年,我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电话咨询服务7833人次,图书资料阅览室接待现场查阅203人次,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咨询”栏目回答公众提问3755件,接收处理邮件1068封,“局长信箱”栏目处理来信450件。“两会”期间,中国统计信息网“2015全国两会服务”专栏总浏览量达9383人次,日均625人次,是2014年同期的4.3倍。

 

  六、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七、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八、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仍需进一步增强;对局机关及垂管调查队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数据解读回应,优化信息发布平台,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优化中国统计信息网的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设统计重点工作栏目,开发网站建设新功能,使中国统计信息网在推进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增加社会广泛关注领域指标数据的发布内容。进一步扩大统计制度方法公开的范围。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电子化进程。

 

  (三)加强数据解读回应。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中国信息报等媒体和统计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解读文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完善专家解读机制,增强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提高数据解读的权威性。创新开发统计产品。

 

  (四)优化数据发布平台。进一步完善国家数据库、“掌上数据库”移动客户端、统计微博微信等数据发布平台,不断充实内容,完善相关功能。

 

  (五)抓好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在优化机构和人员配置时,统筹考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