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蒙古调查总队专门成立了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关于成立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通知》内调办字〔201527),由1名分管政务工作的总队领导任组长,由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应用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6个处(室)各选配1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政府信息工作专门机构。

 

  (二)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活动。在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时,将《条例》学习宣传也列入教育计划中,并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学习宣传活动。

 

  (三)积极研究编制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蒙古总队积极研究编制包括机构职能职责、领导简介及分工、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数据、统计调查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申请形式、监督与投诉等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四)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活动。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制宣传日,电台、电视台专访等大好时机,组织开展了重要数据解读、公众关注的热点回应等政府信息公开活动。通过单独编印《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统计局联合编发《内蒙古统计月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内蒙古主要统计调查数据。同时注重加强对拟公开的内蒙古调查总队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指导各市、县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开通微信服务号“内蒙古调查微讯”。20151230日,内蒙古调查总队正式开通微信服务号——“内蒙古调查微讯”。“内蒙古调查微讯”内设“调查数据”、“调查动态”、“关于我们”三大模块。“调查数据”包括数据发布与数据解读,为做好调查数据的及时发布与进一步解读奠定了基础;“调查动态”包括工作交流与调查风采,为向群众提供更加具体的统计调查信息及展示统计调查人风采搭建了平台;“关于我们”包括单位简介、调查指标与联系我们,为社会各界了解国家统计事业、内蒙古调查工作及取得有效联络提供便捷服务。并建立了微信服务信息、数据发布管理制度,从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核流程、发布流程、平台的维护等方面进行了工作责任明确,确保信息服务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在尚未建立外网的情况下,内蒙古调查队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5条,其中,通过年鉴公开政府信息数7条,通过各类报刊杂志公开调查分析信息58条。此外,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0条。

 

  通过出版物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内蒙古调查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总体要求,创新编辑,从形式到内容做修改和调整,进一步提升了调查年鉴的使用价值和服务质量。形式上,将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的书名变更为《内蒙古调查年鉴—2015》;内容上,新改版的调查年鉴在原有篇目设置基础上,根据国家制度的调整变化,对多个版面进行修改,新增加历史年份和主要年份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之外,增加了贫困监测调查和全国各省市区主要经济指标,使年鉴编排更加科学合理,内容更加丰富适用。《内蒙古调查年鉴—2015》共分为综合篇、农业调查篇、住户调查篇、价格调查篇、专项调查篇、县域经济社会调查篇、各省市区资料篇等七大部分内容,以大量翔实的统计调查数据,重点反映了内蒙古农村牧区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

 

  通过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5923日,以“统计服务民生”为主题,联合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调查总队与呼和浩特调查队组织开展了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内蒙古总队、呼和浩特调查队工作人员,以及来自内蒙古电视台、呼和浩特日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共计400余人参加了活动。通过举办公开课、赠送《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及统计科普书籍、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等方式,向广大师生传播统计调查知识,展示统计调查发展成果。围绕开放日主题,各地统计调查机构也分别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公开答复。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5年,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内蒙古调查队系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内蒙古调查队系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尽管我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相对滞后影响传播面扩展,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如内蒙古统计调查外网尚未建立起来,政府信息公开传播渠道相对狭窄。

 

  2016年,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信息发布与服务,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尤其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 ;二是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统计调查信息,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三是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服务号的作用,根据统计调查用户的需求,不断充实完善栏目和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的统计调查信息;四是要强化对基层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与帮助,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和培训,督促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