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5年,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遵循和参照国家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思路和具体内容,结合吉林省调查队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解读和发布能力,提高对社会公众信息要求和服务需求的回应能力,提高统计调查工作和调查内容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高统计调查服务水平和服务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针对调查队系统独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间不长、经验不多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规范,明确职责分工;根据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调查队系统业务工作实际,及时确定、调整和更新相关公开信息,甄别不同类型的信息明确公开流程,确定责任单位,加强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有序。

 

  (二)统计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坚持“整体公开、内部协调、统一出口、权威解读”的管理思路,加强总队机关内部各处室之间的分工协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对于涉及多个专业的统计调查数据,或是涉及多个领域的复杂性公开信息,加强内部协调会商研讨和合法性、严谨性审核。努力提高内部协调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统计调查数据的公开需求。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分类管理、分析整理,努力作到公开有序、心里有数,不断提升公开水平。

 

  (三)信息公开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好《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数据公开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接收、登记备案、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的规定流程和规范要求。多渠道接收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申请答复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内容,应当做好答复解读、解释说明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近年来,吉林省各级调查队充分发挥调查优势,利用调查网络资源,组织实施了全部国家调查项目,并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大量的专题调研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各级政务信息网络,主动、及时的提供统计信息,反映吉林省经济发展各方面情况。

 

  (一)系统全面的公开统计调查工作内容。针对调查队系统所承担的调查工作越来越多,调查任务越来越重,调查范围越来越广的实际情况,积极全面的对统计调查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对所开展的调查任务进行解读说明,尽可能取得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更多的关注、信任和配合。对于有必要公开的统计调查改革有关内容,或是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调查指标调整变化,进行及时的公开发布。2015年,吉林省调查队系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8条,其中,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公开年度经济数据36篇次。

 

  (二)及时有效的公开重要调查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公开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调查队系统具体实施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统计调查项目,重点公开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情况、数据发布解读等内容。对于我省调查队系统开展的城乡一体化调查样本扩增工作、吉林省县域考评相关指标的测算工作、省委省政府委托开展的重点调查项目等重要统计调查工作内容,根据其必要程度,进行适度的信息公开。

 

  (三)不断丰富统计调查宣传产品和宣传媒介。借吉林省调查队系统改革十周年契机,再次启动调查年鉴数据工具书的编撰工作,201512月底,《20052015吉林调查资料汇编》一书编撰完成,并由中国统计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为统计调查数据公开建立一个最权威、最全面的数据公开载体。通过统计开放日、统计普法宣传、重大普查工作宣传等渠道,以宣传专题片、宣传画册、数据解读彩页、微信微博等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多样化宣传载体,公开、宣传和解读统计调查工作及调查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5年,吉林省调查队系统通过传真、信函、网络申请等方式共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90件,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其中:申请信息予以公开的373件,占95.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2件,占3.1%;申请信息不存在的5件,占1.3%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5年,吉林省调查队系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虽然我们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较大的进展,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改进和加强。如:通过微信微博等客户端主动公开信息不足,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等。

 

  2016年,我们将根据当前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加强对基层调查队相关责任机构的管理,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组织管理能力,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提升吉林调查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和实效性。

 

  (一)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继续建设和完善统计调查数据主动公开机制,进一步稳固与省内主流媒体的合作关系,与省内重点高校联合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及时对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的新闻发布工作。提高统计分析深度,在主要平面媒体探索开设系列专题栏目,解读统计调查指标分析,回应社会咨询,满足社会需求。

 

  (二)加强统计调查数据解读回应工作力度。强化统计资料的开发,注重统计产品的多样性、可读性和普适性,综合运用文字、图表、视频、卡通漫画等多样化生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直观理解程度。充分关注和监测省内主流媒体、互联网媒介中关于统计调查工作和统计指标数据的质疑和解读需求,与国家统计局加强汇报联系,对基层队加强指导指挥,及时、适度、有力、有效的公开相关信息,回应质疑。对于意见比较集中、理解明显偏差的重要统计调查指标,主动进行解读公开,尽快扭转不利舆情,维护统计调查严谨科学的公众形象。

 

  (三)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公开活动。根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宣传工作要求,以及统计开放日活动内容安排,认真组织做好 “世界统计日”和 “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形成立体化、多领域宣传氛围,宣讲统计调查改革,提高统计调查工作透明度。通过邀请新闻媒体、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参与专题活动,开展媒体基层行等活动,使社会各界更为客观具体的走近统计调查、了解统计调查、信任统计调查、宣传统计调查。主动为相关部门、单位、个人做好统计服务,接受社会各界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