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5年,上海调查总队(以下简称“总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统办字〔201537号),结合上海统计工作的实际,以保障社会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总队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指导培训,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从服务内容上,进一步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顺利开展。从服务载体上,进一步推进运用网络发布统计信息工作。充分利用“上海调查”公众微信号、“上海统计外网”和上海统计微博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各界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等统计工程建设,做好统计政务信息公开,规范统计事务办理程序,提供统计标准和制度查询,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审核力度,对公开信息发布前进行严格保密审查。明确了对市场信心或大局未定的敏感数据及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等需要国家核定的不确定性数据,要坚持内外有别、规范发布的原则;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凡对外发布的统计信息需经送审处室、综合部门、分管领导三重把关,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2015年,上海调查队系统配备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12名,积极宣传统计政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推进总队及总队所属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正常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底,上海调查队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84条。在拟文稿流转过程中,首先经起草人确定文稿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然后经过审稿、核稿、签发环节,确保公开属性逐级审核。

 

  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工作要求,一方面加强统计数据解读,提高宣传服务水平。在月(季)发布数据的同时,对于不适合发《统计要情(专报)》的内容和业务处撰写的统计信息(报告)资料,组织专业处撰写有新闻亮点的新闻稿,有针对性的增加统计分析(如,季度经济形势、居民消费价格、消费市场等)发布频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另一方面是加强解读引导,提振信心。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以及上海统计网、“上海调查”公众微信号、统计出版物等自有媒体,在统计数据发布之际,通过解读统计数据,积极主动宣传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促进社会各界科学认识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增强信心。如:在统计公报、新闻发布会召开之际,根据形势需要,与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合作,刊登以解读公众关心指标为内容的文章,宣传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果。

 

  总队充分利用统计网络平台,加强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和咨询功能。为保障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发布,开发建立统计数据发布报送平台,提高统计数据发布效率。采用“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工作模式搭建咨询受理平台,通过统一受理、部门分办,确保信息咨询反馈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总队及总队所属调查队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7件,其中当面申请140件,网上申请16件,信函申请1件。申请的信息内容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为主,现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147件,合计约占总数的9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5件,合计约占总数的3%;“申请信息不存在数、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等”5件,合计约占总数的3%

 

  为确保申请的有效答复,在受理过程中注重加强申请前的咨询服务,明确社会公众所需统计指标是否存在及具体名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审查,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

 

  四、费用收取与减免情况

 

  2015年,上海调查总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上海调查总队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针对上海调查总队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持续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十分重要,2015 年,上海调查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整合上海调查队系统资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加强;利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

 

  2016年,上海调查总队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握群众的信息需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覆盖面,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信息的需求逐步提高,下阶段,总队将继续加强培训,提高公开的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