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规范统一的中国统计
——写在第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到来之际
8月20日,又一个采价日到了。黄闽芬一早忙完家务,整理好采价用的本子、报表、笔,顶着炽热的阳光,直奔采价点采价去了。自2007年10月被国家统计局武夷山调查队聘为消费价格调查采价员以来,每个月逢5、10、15、20、25日,黄闽芬都要前往所负责的网点采价。
在湖北省鄂州市实验中学,张妮家每天晚饭后都要开个家庭小聚会。作为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抽取的城镇居民住户调查记账户,张妮每天都要把全家人一天的收入和开支记个账,而这个晚饭后的家庭小聚会就是记账的工作例会,往往是张妮执笔,从老人到孩子,谁有收入和支出,就分文不少地按类别、名称、单位、数量和金额等进行登记。父母年纪大,健忘,为了记账准确,张妮要求老人买东西时索要购物小票或者随手记在便条上,晚上例会时交给她登记。像这样特别的家庭例会,已经开了1000多次了。
在海南省海口市,有一位城市居民抽样调查辅助调查员云大棋,分管着30个记账户家庭账本的收发。2010年大样本轮换开户过程中,他遇到一高收入户,多次入户都被拒之门外,但他靠着耐心和恒心终于感动其接受了繁琐的记账工作。在前后经历的3次大样本轮换中,他的开户成功率达到95%以上。在平常的管户工作中,他严格按照《记账工作辅导手册》的要求,辅导记账户记好家庭收支账,保障了记账质量。多年来,他分管的住户巩固率达到了98%,没有出现过非正常换户现象。
无论是坚持定时、定点、定人“三定”原则从事价格调查工作的采价员黄闽芬,努力不重不漏记录好每一笔家庭收支的记账户张妮,还是耐心、细致、严谨的辅调员云大棋,他们都是依据《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忠实执行国家统计调查相关制度,按规范要求,一丝不苟从事统计调查工作的基层统计人典型。
事实上,在中国,每天约有10万政府综合统计人以及数百万基层统计人在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范的统计制度方法要求,贯彻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系统地调查、收集和整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统计工作的规范统一既是提高统计能力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要求,还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健全统计标准,统一基本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中国统计是有‘谱’的!”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谢鸿光如是说。“我们进行的每一项调查,从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到调查方案的制定,都是按照联合国官方统计的规范来进行的,是有法可依的,是有一整套既体系化又较为完备的规制作保障的!”
统一规范,是世界官方统计“服务、诚信、专业”核心价值的内在要求,是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及时全面的根本保障,是中国统计人不懈的追求。
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规范统一,是现代官方统计的基本原则。历经近60年不懈奋斗,中国统计已初步形成了法制健全、统一完备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着统计工作既有序有效、又相对独立地开展
统计,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统而计之;就是对客观对象进行同质计量。既反映统计对象的量变特征,又可进行同质比较,帮助人们从定量分析的角度更好地认识客观事物的性质,深刻了解社会、政治、经济、科技诸多领域发生的总量及其结构的数量变化,从而作出正确的定性结论。
统计的这一“同质计量”特点,客观上要求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只有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和制度方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才能保证各种不同来源的统计数据之间衔接一致,最终汇总形成全国性的综合数据。
如果黄闽芬不按定时、定点的要求直接去市场采价,或者她当时填报的规格品价格是早先的标价而非市场实际成交价。那么,这种采集来的数据就不是合格的统计数据,就会令CPI指数失真。同样,如果张妮在家庭收支记账中总是丢三拉四或不按要求填报,如果云大棋遇到高收入户不配合就随意调换一家低收入家庭作记账户,那么,依据大量这样的账本所统计出来的居民收支情况,又如何谈得上真实可信?
联合国在其官方统计十大基本原则中明确提出:“为了保持对官方统计的信任,统计机构需按照严格的专业上的考虑,包括科学原则和专业道德,确定搜集、处理、储存和展示统计数据的方法及其程序”;“应向社会公开管制统计系统的各项法律、规章和措施”;“为便于正确解释数据起见,统计机构应按照有关统计来源、方法和程序的科学标准展示资料”;“各国境内的统计机构间的协调是统计系统求取一致性和效率的基本条件”。
从中国政府统计近60年走过的历程看,从法制到体制,从制度到方法,从调查收集到数据传输处理,从信息发布到传播服务,已经初步形成了统一的较为完备的规范化体系,有力地保障着统计工作既有序有效、又相对独立地开展。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政府统计在规范统一上取得的巨大成就,可以概括为以下五大方面:统一的统计法规体系,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统一的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统一的数据信息采集处理平台和网络,统一的统计信息发布机制。
从统计法规体系来看,现行的中国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其建立和完善的主要依据,是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这是开展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
《统计法》先后于1996年5月、2009年6月两次修订,分别规范了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和统计工作管理机关在法律层面上的义务和权限。《统计法》的修订过程,本身也就是统计工作不断规范统一的过程。
依据《统计法》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国家和地方统计法规,如《统计法实施细则》、《统计调查管理条例》、《民间统计调查管理办法》、《境外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管理办法》、《统计法规检查条例》等。目前,以《统计法》为核心的国家统计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同时,为配合《统计法》及有关统计法规条例的实施,政府各级统计机构中均设立了统计法规检查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国家统计局还会同国家法制、监察和执法部门,每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次法规大检查。法规大检查不仅查处了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统计调查者和统计调查对象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也在全社会宣传了统计法规知识,强化了整个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从统计管理体制来看,《统计法》明确了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的职责。1984年1月国务院于《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指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国家统计局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领导全国统计工作。地方各级统计局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局的双重领导,在业务上以上级统计局领导为主。”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既是基于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社会活动千差万别,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国情需要,也契合了联合国官方统计基本原则第五条关于“用于统计目的数据可取自各种来源,不管是统计调查还是行政记录。统计机构在选择资料来源时应考虑到数据的质量、及时性、代价及其给回答者造成的负担”的内在要求,少花钱多办事。
根据该《决定》,国家统计局先后在全国建立了直属的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2005年3月,为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国家统计局对调查队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撤销原三支调查队,组建国家统计局32个省级调查总队、333个地市级调查队和887个市县级调查队,派驻全国各地。
从我国政府统计机制的实际运作情况来看,统计管理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不断改革完善,不断走向规范统一。建立了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体系。形成了由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地方政府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组成的政府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作为政府中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中国政府统计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统计法》及其他相应统计法规独立地开展统计工作,从而在体制上保证了我国政府统计数据的客观公正。
不以模范,无以制陶皿。统计数据质量始于设计,成于管理。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是砥砺中国政府统计不断进步,迈向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制度方法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前提。统计的科学发展,归根结底,还要看统计制度方法体系是否规范统一,是否科学合理。
中国的统计制度方法体系十分庞大,从内容上看,涉及统计标准、国民经济核算、统计指标、统计调查方法和统计制度管理五大领域;从范围上看,包括了国家、部门和地方三个层次的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首先集中体现在统计标准的规范上。
制定规范统一的统计标准,是对各行各业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统计分类和分组,在同质的基础上进行统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根据《统计法》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标准方面负有领导和主要制定的责任。
经过近60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统计标准化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统计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靠拢,以往统计标准不全,各专业统计、各部门统计分类标准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已从根本上得到扭转。目前已形成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等32个统计标准,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统计标准体系。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强对此评价说:“这是一个非常宏大的基础建设工程。全国各个部门、各个专业的统计工作都是围绕这些统计标准进行的。全国数百万统计工作者,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在贯彻执行统一的统计标准,这是我们工作的基础。”
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体现在建立起了与国际标准接轨并符合中国实际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框架上。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从宏观角度对国民经济运行或社会再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计算、测定和描述的宏观经济信息系统,是统计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的主线和龙头,为包括各级统计系统在内的全社会提供了一套统一规范的核心指标。
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国民经济核算采用的是产生于苏联、东欧国家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MPS),核算范围仅包括工农建运商五大物质生产部门。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MPS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1984年至1992年,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我国当时的国民经济核算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行方案)》。该方案采纳了SNA的基本核算原则、内容和方法,保留了MPS体系的部分内容。1992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一体系,标志着我国核算制度的重大变革。2002年,国家统计局根据联合国1993年核算体系版本(SNA)进行了系统修改,基本建立了与国际规范接轨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新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社会经济统计方法的基准框架和组织系统,为中国政府统计在统计范围、统计概念、统计原则等方面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人评价说,建立中国的SNA核算体系,是一项重大的统计革命。
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体现在统计指标的不断改革、充实和完善上。
统计指标体系,是统计调查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人们往往是从接触统计指标和数据来关注、了解和认识统计工作的。通过规定统计指标的内涵和外延,规定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才能使统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规范统一。
我国的统计指标体系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主线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具体包括行业指标体系和专业指标体系,包括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以及地方统计,涉及到从生产、流通、分配到使用的各个领域。
现行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是一个包括46个专业、583种报表、11310个指标的庞大体系。与此同时,为满足部门和行业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各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等100多个部门,在《统计法》的基础上,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或备案,也先后制定了部门统计制度,它包括300多套制度,4000多种报表,约2万个统计指标。另外,各地区为满足区域管理的需要,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后,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统计制度。
国家统计制度、部门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制度,这三个层次的统计制度共同组成了中国现有的统计指标体系,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也体现为统计调查方法体系的科学性。
确定了统计的标准和指标后,就需要解决数据从哪里来,如何来的问题。这就需要构建统一规范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计划经济时期,统计调查单位少且行业结构和经济类型单一,调查工作量不大。据1978年的统计资料,全国工业企业34万个,商业零售单位104万个,餐饮业单位11万个,社会服务业单位9万个,而作为农业生产单位的生产大队55万个(生产队457万个)。因此,当时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以逐级汇总的全面报表为主。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向着市场化方向转轨,这种工作方法已严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是统计调查对象极其庞大,据2008年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13多亿人口、800多万个法人单位、900多万个产业活动单位以及近4000万个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二是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现象突出,各地人力物力财力不均衡,难以采用同一种方法开展统计调查;三是多种所有制并存,如果像计划经济时代采用统一的红头文件搞调查,将有众多的单位既看不到,也不可能完整地去执行;四是调查对象配合意愿不高。这种体制性带来的巨大变化,促使中国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必须进行重大改革,由单一的全面报表、逐级汇总,转变为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体,辅之以必要的全面报表、重点调查、科学估算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从而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新的规范和统一。
具体来看,我国统计调查体系发生的深刻变化主要体现为:一是确立了普查的主体地位。从1990年开始至1999年的第一个普查周期中,开展了包括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和农业普查等5次普查。在2000-2009年的第二个周期开展了4次普查,包括2次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通过比较完整的普查制度的建立,摸清了我国的家底,搞全了基本单位名录,为各项统计调查的抽样框和字典库奠定了基础,为开展经常性的非全面统计调查提供了前提条件。二是大力推行抽样调查方法。从农产量抽样、住户调查、物价调查、劳动力调查到规模以下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的调查,全面实行抽样调查方法。三是近几年来还相继建立了超级汇总制度,实现了5000家工业企业、3000家房地产企业和1200家批发零售贸易企业的联网直报制度。
经过近20年统计调查体系的改革,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非全面统计方法正在渗入政府统计的各个领域,从而为提高统计调查抗干扰的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证。
当前世界上参加范围最为广泛、技术方法最为复杂、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统计合作项目,是国际比较项目。我国参加国际比较项目的范围,已从2005年的11个城市扩大到2011年的全面参与。这不仅标志着中国政府统计与国际接轨的能力显著提高,标志着向国际社会开放透明迈出了实质性一步,更意味着中国政府统计的进步与自信——敢于用国际标准检验中国统计生产的全过程,用国际标准评估中国统计数据质量,用国际标准衡量中国经济发展状况。
统计制度方法的规范统一,还体现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体系的完善性。
统计部门不仅是统计数据的生产部门,更是统计项目、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由于存在着国家、部门和地方三种统计制度,如何规范和统一,就是一个需要严格管理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依法对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分类管理,以保证方法、标准和工作规范的统一。
为此,国家统计局陆续制定了相对完整的统计管理办法。如1999年出台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对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与统计制度实行审批或备案制度,规定调查的法定标识和有效期,并定期通过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目录”,便于社会监督。2006年出台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试行)》,2009年制定和完善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内部管理流程。
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制度管理的日益完善,既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的整体效率,也有利于减轻被调查者负担,还能够提高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可以说,中国的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日趋规范,越来越严格。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信息化建设,为中国政府统计规范统一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统计传播渠道的拓展,为各类用户获取统计数据架构了“便利之桥”
一位来自山东省莱州市的基层统计工作者于振军,曾给本报编辑部来稿,倾诉他20多年来与统计结下的不解之缘,述说他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户记账员从手工过录到超级汇总的工作历程所见证的“统计的辉煌”。
的确,全球信息化迅猛发展,不断冲击着社会、经济以及人们日常生活各个领域,也深刻地影响着、支撑着、推动着中国政府统计工作的统一规范进程。
目前,中国统计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国家统计信息系统骨干网扩容提速工程已全线贯通,全国2800个县、330个地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建立了互联网,还与大部分企业也建立起了直接联网。强大的数据传输系统,使国家统计系统信息交换、数据传输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为统计业务网络化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家统计局充分运用虚拟化、资源池、云计算等IT先进技术、新理念,积极整合国家统计核心业务系统及资源,构建了大规模联机业务处理和高并发事务处理能力的核心业务系统,使国家统计数据处理能力、大规模联机业务高并发处理能力大为提升。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已应用到“R&D清查”、“企业一套表”、人口普查、城乡住户一体化以及畜牧业调查等多项统计调查任务上。目前全国已有12个省市的72个地市实现了所有企业的联网直报。
统计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使老百姓、政府和企业能够比较及时地得到全面的、能够反映实际的统计数据信息。“由官方统计机构公正不偏地公开这些数据,以履行尊重公民获得公共信息的权利的义务。”这是联合国官方统计十大基本原则的首要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统计不断走向公开透明,逐步形成了规范统一的统计信息发布机制。
从1982起,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定期出版统计年鉴;定期公布省、区、市工业生产主要经济效果指标,各部门、行业和重点工业企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983年,国家统计局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国内外记者和新闻机构发布有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年度、季度甚至月度数量信息。1985年,《中国统计月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1987年《中国统计信息报》创办。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也加强了对政府统计数据公布与使用的管理工作。1988年,国家统计局根据《统计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资料保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对外提供统计资料的几点意见》。后来,根据形势的变化又几经修改完善。中国政府统计资料的公布、提供及其使用逐渐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到目前为止,中国国家统计局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了40多个合作项目,与18个国际组织和2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统计资料交换关系,有力促进了我国统计工作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2002年4月,中国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倡导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GDDS)。2008年5月1日,国家统计数据库(发布库)正式上线运行,累计发布的统计报表已突破1万张,加载数据近150万笔,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成为国家统计局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窗口。
一部新中国政府统计史,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段不断走向规范统一的历史进程。规范统一,是统计与时俱进、与时代同行的一个永恒主题。
中国政府统计的规范统一,是一个逐步建立、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
1952年8月,为适应“一五”时期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机构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要求,开展统计工作。这标志着新中国政府统计规范统一过程的开始。
当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国营企业,大都建立了统计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统计干部。由农业、工业、基本建设等几个主要专业开始,制订比较科学的统计制度方法,初步建立起国民经济各部门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
但中国统计的规范统一之路并不平坦。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浮夸风”盛行,集中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被削弱和破坏,任意修改统计方法和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十分严重。1962年4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1963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统计工作试行条例》,明确要求:加强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任务、统计制度和方法进行统计;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加强业务建设,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上报。同时强调,各级党政领导不许干预统计数据的上报,不得篡改统计数据。《决定》和《条例》的贯彻执行,使统计工作逐步恢复发展。但好景不长,“文革”时期,统计工作又遭到严重破坏,国家一级的综合统计工作几乎完全停顿。
1979年10月,随着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推动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迅速从“文革”的严重破坏中恢复过来。以1983年12月《统计法》通过、198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为标志,中国政府统计的规范统一进程掀开了新的一页,从此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道路,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接轨。如今,一个符合中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新统计体系已经初步建立。
统计是静态的历史,历史是流动的统计。60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只是短暂一瞬间,但对于中国统计而言,规范统一之路却是如此艰辛。这里面既是时代变迁形势发展使然,也有着“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体制因素,还有统计法制观念淡漠的因素,更有人们对统计这门科学认识简单、不够尊重的因素。
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是生产关系领域的一次重大变革;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从封闭运行到融入世界的巨大飞跃。改革开放,既带来了生产力的飞跃发展,也推动政治越来越民主化,社会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对政府统计工作来说,一方面是统计调查对象呈现几何级数膨胀,另一方面是调查对象或出于法制观念淡漠的因素、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自我隐私保护意识,对统计调查的配合度大大下降,给统计的规范统一带来了极大挑战。
新中国政府统计的历史差不多是60年,但由于长期封闭办统计,统计真正面向社会大众的历史至多也就是30年左右。统计作为一门科学,在中国还没有广泛渗透到人们意识当中,社会对于统计知识,对统计的科学性、复杂性还缺乏了解。这既带来了认识简单、不尊重统计的现象,也容易造成统计数据的误解、曲解甚至质疑。
与此同时,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使经济社会日益复杂化,新的经济形态层出不穷,统计标准只有不断顺应时代变化,才能真实反映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实。
这些现象充分说明,尽管中国统计在规范统一上取得卓著成效,但规范统一仍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使命,是一个需要统计与时俱进、与时代同行的永恒主题。
规范统一,是中国统计人不懈的追求;四大工程建设,是中国统计以规范统一促统计“三个提高”的重大战略举措
去年年底,作为全国“企业一套表”先行试点省、市之一,河北省唐山市统计局曾召开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座谈会。与会的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计师王玉华高兴地说:原来的报表,各专业都要重复填报企业基本情况,现在有了“一套表”这个平台,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这就是成效;而且报出的数据谁也动不了,杜绝了许多行政干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统计。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统计师杨旭反映:“一套表”提高了时效性,规范了统计的口径和格式,减少了填报的错误。
来自玉田县统计局的静大锁认为:“企业一套表”提高了数据采集效率,减轻了基层统计人员负担,而且促进了基层报表规范化。
唐山市统计局局长王洪江深有感触地指出,实行“企业一套表”,是国家统计局在总结多年统计工作实践基础上作出的科学抉择,符合基层实际,切实可行,深受基层欢迎,是统计改革的正确方向,是推进科学统计的有效路径,利在当前,功在后世。
“‘企业一套表’让企业运行的各个层面在统一平台上有了直观展示,避免了对企业多头调查和重复报表,确保了企业运行相关数据的衔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对提高统计发展水平是一个巨大推进,对统计信息、咨询、监督职能的发挥将会有一个质的促进。”湖南省涟源市市长曾益民这样评价。截至今年8月26日22时,湖南省2万多家“三上”企业采用了新的平台,实施了联网直报的冲击试验工作,直报率达到93%。
“企业一套表”,是当前中国政府统计着力建设的“四大工程”之一。所谓“四大工程”,概而言之,就是以纳入统计范围的统计单位为对象,采用联网直报的形式,运用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来报送统一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它包括建设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单位)一套表制度,建设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建设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等四个方面。
四大工程建设,是中国政府统计适应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加强统计工作自身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国统计进一步加强规范统一,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三个提高”的最新战略举措。
改革开放前,我国政府统计是采用全面报表的方式收集资料的。这种全面报表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行之有效的,因为调查工作量较小,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简单,在政府直接管理下企业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种全面报表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一是全面报表难以覆盖急剧增加的统计调查单位或对象;二是经济体制改革后,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过去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那种经常性的计划与统计任务布置和上报关系已不复存在,利用业务主管部门收集相应系统统计资料的做法不再有效。三是全面报表逐级汇总上报的方式,中间环节太多,不利于保证全国性数据的质量和及时性。
形势的发展对统计生产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四大工程建设,正是中国政府统计直面挑战,迎难而上,奋力推进统计生产方式变革的一次大动作。
建成了基本单位名录库,就可以全面准确掌握调查对象的基本状况,有效避免调查对象重复遗漏,提高调查对象的可核实性,确保填报单位的真实性;就能够为以单位为对象的各类统计调查提供完备的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有效提高统计调查的科学性。
实施企业一套表制度,就可以全面统一统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有效提高统计数据的可比性和适用性;就能够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的统一性和系统性,有效避免统计调查的重复、交叉和矛盾,消除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有力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
建成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就可以全面统一规范数据加工过程,实现国家对源头统计数据的集中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对统计数据的干扰,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就能够真正实现各级统计机构、各专业共享原始统计数据,切实减轻基层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负担,提高统计调查效能,提升统计数据生产能力。
当前,影响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地方数据与国家数据、专业数据与综合数据以及专业数据之间不够匹配。随着四大工程的实施,相信这种数据之间相互“打架”的现象可望逐步消除。
“建设四大工程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是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是提高统计能力的基础,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是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保障。”马建堂强调:“十二五期间,我们的总体目标就是要建成符合国际通行规则,调查制度科学、调查行为规范、调查方法透明、组织体系完善、技术手段先进、法制保障有力、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一流的现代统计体系,基本实现统计现代化。”
统计人的专业精神是展现规范统一的最好表征。中国统计的规范统一,不仅需要造就数百万专业统计工作者,更需要社会各界对统计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统计工作者的专业素养是影响统计生产力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制度可以规定,方法可以优选,但人是活跃的因素。统计的规范统一,既取决于统计制度、方法、标准的统一,又来自统计人的专业精神。
为切实保证国家各项统计制度方法的顺利实施,中国统计十分重视统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长期以来,国家统计局和地方各级统计部门把统计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个战略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各种与统计业务有关的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每年都要派出一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赴国外接受统计业务培训,经常派出代表团和考察团参加国际会议、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邀请或聘请国外优秀专家来国家统计局访问、合作、讲学。“走出去”和“请进来”,扩大了中国统计人员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业务素质。
从1990年起,国家统计局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开展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20年间,全国共有151万人次参加报考,43.1万名统计人员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3208人取得了高级统计师评审资格。
在国家统计局的积极推动下,统计教育培训不仅覆盖整个政府统计系统,而且面向全社会企事业单位、部门、社会团体的近300万统计从业人员。数以百万计的统计人员参加上岗培训,获得了《统计上岗证》;近百万统计人员参加岗位专业知识培训,数十万统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各种专业培训,使统计队伍的整体职业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中国统计还努力通过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弘扬统计工作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创新奉献的思想意识和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不断砥砺统计队伍的专业精神,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统计工作者:
有将一生献给统计事业,以“数不准确死不休”工作精神立足岗位的模范统计干部——宁波市奉化市统计局原局级巡视员邬兆定;有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为统计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模范统计工作者”——广东省汕尾市统计局原办公室主任黄永定;有从茫茫林海中走来的“全国先进工作者”——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原统计局局长张彦生;有年仅34岁,因操劳过度不幸于2010年11月14日殉职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岗位上的统计干部——临沂市统计局魏永……
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统计工作者忘我工作、勇于拼搏的人生观,甘于奉献、不计名利的价值观,忠诚统计、恪尽职守的从业观。他们,是中国统计的骄傲,是中国统计人专业精神的杰出典范。
“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这16个字,是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对统计系统核心价值观的高度概括。它体现了中国统计人对统计事业的共同价值取向和目标追求,也与世界官方统计“服务、诚信、专业精神”的核心价值一脉相承,是凝聚全体统计人的思想纽带和精神支柱。
在这一核心价值观的统领下,当前,中国的统计工作者正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围绕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三个提高”这个工作目标,围绕统计“四大工程”这条工作主线,阔斧推行统计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统计体系和统计标准,力求适应现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力求与国际通用规范接轨;积极推动公开透明,宣传统计法制,普及统计知识,解读统计指标,服务社会公众。
统计是一项“万岁”工作,也是一项公共事业,说到底,它最终服务于国家,服务于公众利益。因此,中国统计的规范统一和科学发展,既离不开数百万统计工作者与时俱进、勤奋工作、敬业奉献,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真诚理解、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推动中国统计走向更加规范统一的明天!(记者 黄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