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 王国钧:阳光、法治、现代化——我眼中的新中国政府统计六十周年


国家统计局 2012-08-06 09:09:08



  今年是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六十周年,也是我进入政府统计机构并从未间断一直为之奋斗的三十周年。伴随着我国统计事业的飞速发展,我也不断成长进步,已经从普通的统计人员走上市统计局的领导岗位。亲历了统计的许多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亲身参与组织了全市多次国家级的普查、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等工作。

 

  “一滴水也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辉”。作为一名平凡的普通统计工作者,我的工作经历也从一个角度折射出我国的政府统计历史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人治走向法治,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辉煌历史。

 

  从“柜中缘”走向“阳光统计”

 

  八十年代初期的政府统计带有几分神秘的味道,统计资料属于秘密文件,基本上是锁在柜子里的。我们有个处室由于丢失了一张全市的工业总产值的汇总表(后来找到),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在全局大会上,局领导一脸严肃的说,通过这张表就可以推算出全国的数据,要是落到敌特分子的手中,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我当时刚到市统计局听了这话顿觉不寒而栗。从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当时统计资料的神秘性,更不用说统计为全社会服务了。1986年,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张塞同志到南京来调研工作,在电影公司礼堂作了一个精彩的报告,非常形象的把统计工作的这种状况比作“柜中缘”。张局长解释说,“柜中缘”演绎的是宋代抗金英雄岳飞之子岳雷,为躲避官兵的追捕,误入刘家,与刘玉莲小姐喜结连理的故事。而我们的统计现在也是这样,统计资料锁在柜子里,只供自己使用,没有能够服务党政领导,服务社会公众。他说,统计必须要改革。从那时开始,统计从强化统计服务工作着手,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地方统计部门提出了“两副担子一起挑”的口号,即既做好为上级统计部门的服务工作,也做好为地方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的服务工作。

 

  在这种形势下,市统计局成立了统计咨询服务部,不仅承接境内社会调查,还与香港的商业调查机构合作(当时国家统计局的有关境外统计规范尚未出台),承接了对南京市场的商业调查。我也参加了这次商业调查,通过境外同行的培训和调查实践,学到了许多调查技巧和调查方法,感悟了国际上调查的经验,可以说是我市统计走向世界的第一步。我的调查地段是南京夫子庙。冒着毛毛细雨,在夫子庙我走进了一户人家,恰巧那家的男主人是居委会的治保主任,他用审示的眼光进行了反复的盘查,仔细的查看了我的“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证”和市统计局的介绍信,然后才接受了我的调查。整个调查并不顺利。在有着长廊的老式住宅里,当我敲开一户居民房门提出要调查时,被断然拒绝,弄得我很尴尬。后来知道,这家主人对文革期间的“外调”是心有余悸,怕惹祸上身。调查结束后,按照香港委托方的要求,我送上一份调查礼品(一条毛巾、两块香皂),这在国内调查中是从未有过的。不料这一送又引起了居民的怀疑,我费尽口舌再三解释。好在是送礼物给他们,而不是索取,一解释,大家又觉得是政府给的慰问,再三表示感谢党、感谢人民政府。我们通过与境外调查机构的业务合作学到了当时先进的统计设计理念和统计调查方法,当然,由于不了解国内的具体情况,香港设计的问卷上,也有很多不切实际的方面。当时开展的是洗发水的品牌调查,按照有关抽样规则,抽中的对象恰巧是一位约70多岁的老奶奶,她头发已经没有几根了,我实在不好意思提出与头发有关的问题,但按照问卷要求必须问,硬着头皮,我问老奶奶用什么洗发香波时,老奶奶也听不懂,确实当时国内那些东西还很少见,我转问老奶奶用什么香皂洗头时,老奶奶也直摇头。难道她什么都不用?我非常纳闷。最后得知老奶奶用口碱洗头。这恐怕是境外问卷设计者闻所未闻的吧。从这件事我体会到,我们中国统计的改革开放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实际,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统计之路,一味照抄照搬是行不通的。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从八十年代开始,在国家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统计改革不断深化,统计服务不仅在内容上,丰富多彩,在形式上也多种多样。统计向着“公开透明”的阳光统计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从“托人情”走向“法治统计”

 

  以前统计遇到的最大难题在于调查对象不按时报统计报表,催报难度很大,也无法可依。我的老科长说,我局里某男同志,到了上报期,基层报表催不上来,无法汇总,竟然急得大哭不已。男儿有泪不轻弹,其催报难度可想而知。报表催不上来,一般要找人情关系,通过熟人,或者通过领导把报表收上来。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颁布实施,统计工作开始有法可依,逐步迈向法治的轨道。当时,还没有法规处,我作为局办公室的秘书,参加了统计法制的有关工作。199764我调任独立运行的法规处任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以后一直分管统计法治工作,对于统计的法治化进程,感悟颇深。我们先后用法制手段解决了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系列案件,也经历了统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但均以维持或统计局胜诉而告终。

 

  依法统计不仅仅是表现在对统计局自身工作的维护上,也表现在对基层统计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上。有一件事情,至今难以忘怀。一天我接到电话,有一自称是某厂(国营企业)统计人员的女同志,反映由于坚持原则,被打击报复,已经调离统计岗位。我立即作了记录,向局领导作了汇报,根据领导的指示,我们到那个企业进行调查,当时,那个厂的领导感到很惊讶,说你们统计局也有调查这件事的权力啊?我们出示了统计法相关条款,并让他进行配合,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该女同志在工作上也有工作责任心不强等不足之处,说打击报复证据不足,当然企业在统计工作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根据这个情况,从维护统计工作者合法权益的角度,我们立即对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对统计工作的不足之处加以整改,同时,要求其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妥善的处理好撤换统计员的事情。大约一个星期以后,那位女同志,兴高采烈的来到统计局表示感谢,称问题已经解决,她已经被安排到另一统计岗位,并买来瓜子、花生请我们吃,表示一定好好干活。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件事情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在当时,对于我们统计部门来讲,却是迈出了依法统计、依法维护统计人员合法权益的第一步。现在统计工作已经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统计法制越来越健全,统计法治意识越来越强,我非常高兴的是,我建议实施的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已经在今年被建堂局长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这里我要感谢国家统计局政法司的领导和《中国统计》编辑部的张玉妹老师,是他们的重视才得以扩大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的影响,早在2009年,我所写的《应倡导统计事务告知制度》一文就被采用并发表在《中国统计》20091期上。

 

  从“打算盘”走向“现代化统计”

 

  打算盘是八十年代以前统计工作者的基本功。打算盘速度的快慢是衡量业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作为学统计的学生,要拿到毕业证打算盘就必须要达标(即90分以上)。书上说,生产工具是生产力的重要标志。算盘作为当时统计数据的生产工具,反映出当时统计生产力的水平是比较落后的。与之相适应,在数据汇总方面,产生了报表“叠加法”、“过录法”等形式。后来,我局买来了计算机大概是苹果牌的,像柜子一样大,后来,又有了浪潮计算机和286的计算机。为了汇总,我们常常要昼夜守候,因为汇总一次全市的统计资料,需要十几个小时。记得有一次,是冬天,异常寒冷,我们从下午1点就开始汇总全市的年报,预计到凌晨1点可以结束。全处同志都守候在计算机前,准备结束后就回家睡觉,结果到夜里12点,计算机怎么搞也不动了,全处同志的眼睛都盯着那位搞计算机的同志,希望他发出“哦”的声音,因为,过去面对计算机问题,一旦他发出那个恍然大悟般的“哦”声时,问题便已解决,结果,大家失望了,“哦”的声音始终没有从他那略有一点“地包天”的嘴里发出,计算机死机了,汇总只得从头再来,一直到第二天上班汇总资料才被汇总出来。当我们得知,同样的汇总工作量,省里的计算机只需要十几分钟就能汇总出来时,羡慕不已。后来,我局一直加强统计信息化的建设,随着科技的进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我们的计算机的配置不断升级,计算机的运用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现在我们正在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了以“建设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等互相联系、共为整体的四大工程,并取得阶段性的成果,统计工作向着现代化的目标不断前进!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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