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 孙书振:我的法制情节


国家统计局 2012-08-06 08:49:16



  共和国统计机构已经走过了六十个春秋,作为一名基层统计工作者,我感到无限自豪和荣光,回顾过去,我与统计共成长,展望未来,统计将更加辉煌。

 

  19965月,东城区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队,机缘巧合,我由于所学法律专业,调入统计局任执法检查队队长,那一年,包括我在内,法规科与执法队合署办公才4名工作人员。

 

  从进统计局到现在,我便一直从事法制工作,一路走来,16年,于统计的历史相比,不算太长,但一个人又能有多少个16年。16载风雨,我经历了一些事情,也感受了一些变化。

 

  普法宣传:从“三言两语”到“个十百千”

 

  班固曾强调穷通变创乃是基业生生不息,也是任何一项事业生机之所在。在普法宣传这条道路上,我一直在创新中摸索,十几年前的“三言两语”,今天的“个十百千”,虽不能一语中的地给出让每个人都满意的答案,但敢保证每一次的尝试都是认真的。

 

  1998年,从事统计法制工作两年多,在和基层统计单位打交道的过程中,对工作的认识和体会也逐渐深入,没有灵光乍现,立地顿悟,每一步都是困而求知,而勉而行。有次和一个企业的统计人员闲聊,谈到了统计法的一些条款,他说平时根本没空抽出时间专门看这些,出了问题自己也不知道,你们要是平常多提醒点就好了。也许不经意间的几句话真的有这么大的效果呢,而且也不费什么气力,于是我在一次工作研讨会上大胆提出,“三言两语”的想法,在收取企业报表的时候,用三两句话给企业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讲讲统计法,不用太刻意,就是在潜移默化中渗透给他们统计法制的理念。20002月,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朱之鑫到我局考察统计法制工作,对“三言两语”的宣传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是法制宣传的创新之举,并鼓舞我们推广出去。这是我第一次感到职业带来的成就感。

 

  成就感带来的自信让我在统计法制宣传的道路上不断摸索前行,宣传载体的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的改变,一晃过去了十年。 2009年,《统计法》通过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修订,新法修订后的一个月,我们组织开展了普法进社区活动,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进社区,而是聘请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统计部门在一线的普法宣传员。启动仪式在北新桥街道统计所举行,活动现场为十六位社区居委会主任颁发了统计普法宣传员证书,宣传员代表进行慷慨激昂的表态发言。社区居委会和老百姓平日打交道最多,借助他们的力量,可以更容易取得传播效应,让统计法真正走进走近老百姓的生活。活动得到了《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媒体的广泛报道,在全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

 

  201011,新《统计法》正式实施,为了树立新法的权威,扩大社会知晓率,我们在全区组建了一支普法小分队,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队领导担任小分队队长,相关科室科长、统计所所长及部分业务骨干近30人为小分队成员。小分队成员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活跃在普法的第一线,通过深入政府机关、重点单位、居民记账户、商务楼宇进行新统计法的宣传教育。

 

  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根据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开展了统计普法的“个十百千工程”。设立“一个”流动宣传站,在全区各街道统计所进行巡回宣传展示;走进“十”个商务楼宇,通过给楼宇中的企业人员发放问卷开展调查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召开“百”家企业培训会,系统开展统计法的宣传;普法宣传进“千”家单位,以网络为阵地,增加原有的统计法制宣传内容,简化对象获取知识的环节。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通过“个十百千”的宣传教育活动,企业越来越了解统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百姓越来越明白统计与自身工作生活的紧密关系。

 

  执法检查:从“强力执法”到“和谐执法”

 

  如果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代表的是创榛辟莽的开拓创新精神,而“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则是这种创新精神互补的厚重的人文底蕴。东城区统计执法正在从“强力执法”向“和谐执法”转变,正是这种人文情怀和感知的体现。

 

  事非经过不知难,96年第一次去企业执法,各种差错让我吃惊不已,一个单位两个营业执照,没收入的敢报有;仗着自己是区里纳税大户,出现报错数据还振振有词;指标理解不正确、培训课不重视、出错率居高不下,特别是外贸企业,受利益驱使的影响,指标填报更是漏洞百出。对于出现的各种错误,我和同事们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进行秉公执法,依据行政处罚相关程序进行违法案件的查处。那时,一年的罚款额能高达30多万元。

 

  当时年轻气盛,对这些虚报、瞒报、漏报的企业极为愤慨,严厉指责,可是基层单位的数据差错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因为会有企业统计人员的更替变化、会有利益的驱使、会有统计方法制度的缺陷、会有政府统计机构指导不力。一味强调加大执法,严肃处理的效果并不理想。

 

  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最后一个翻墙逃往西德被东德士兵击毙的人,死时离柏林墙倒塌只有几个月,射击的卫兵被判刑,律师力争,说士兵只是遵守了当时的命令看守柏林墙。法官说,在律法中,你的确是看守的人,但在人性选择中,你却可以选择不射击他的致命要害。卫兵没这么做,所以他被判刑了。”

 

  在我们的职权范围内做得更好一点儿,这是我们的人性选择,也是统计工作的现实需要,因为罚款不是我们执法的根本目的。霍姆斯法官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换句话说,法律的进步,在于“大多数人的生命经验”。多少年的执法经验让大家意识到了仅靠罚款不能改变现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统计执法的理念也在慢慢转变,强化执法服务意识,从执法管理向执法服务转变的理念日益盛行,从事后处理向事前指导转变,关口前置,预防为主,差错消除在萌芽等理念不断被提上执法议事日程。在技术操作上,遇到需要处罚的企业,约谈领导,讲解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违法的严重后果,让其给予足够重视;加大对企业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年定报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开展不定期的业务指导。

 

  在一个诚信比黄金更重要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的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准备上市的公司,如果存在被处罚的行为,会对上市产生很大影响,所以现代化的企业对统计工作很重视,故意造假行为几乎不复存在。

 

  今天我们很欣喜地看到,统计法的作用日益显现,统计的权威在社会日益树立,法定数据成为定论,统计数据得到多部门的认可,这也是作为统计人最大的成就感。调查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民众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理直气壮拒绝调查的人少了,拒绝的语气也更委婉了。有意虚报统计数据的企业减少了,意识到统计为决策服务,做好统计服务工作事关全局利害。虽然对统计数据的质疑声不断,这是社会进步、百姓民主意识增加带来的可喜变化,大不可惊慌失措,草木皆兵。如果统计数据无人问津,那统计部门存在的意义何在呢?

 

  与统计法制工作相伴16年,没有经受过的人,往往想不到一路走来的艰辛,所以始终怀揣着一种信念,相信统计事业的明天会更好。《our life》中有这样一句话:一个民族是什么样子,取决于今天的我们自己。作为一名统计法律工作者,必须从内心敬重法律,视法律为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信念坚持。面对着影响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敢于“亮剑”,运用法律来应对,保障统计工作良好秩序和规范的统计行为。要坚持与时俱进,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提升统计法律促进统计改革的支撑力量,做到统计为了人民,统计依靠人民,发挥统计职能最大效益,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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