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开始,浙江省温州市已经全面开展清查摸底工作。市、县、乡三级农普办及时组织督查组深入普查现场,督查指导清查摸底工作。从前期督查工作情况看,各地普查员能够严格按照农普方案和市农普办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实地入户调查,各普查小区质量的工作进度和填报的数据质量均令人满意。
针对现场督查指导中发现问题,温州市农普办出台了《关于要求及时解决清查摸底工作常见问题的紧急通知》(温农普办〔2016〕25号),就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六点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及时加以研究并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掌握动态确保进度。县、乡两级农普办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内农普工作进度和质量。县级要重点督查组织能力和力量配备较弱的乡镇,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反馈,争取支持;乡级要重点督查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较差的普查员,并及时提出措施解决问题。对清查摸底和现场登记分开培训的地区,要从紧安排工作进度,尽量提前清查摸底完成时间。
二是及时跟进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大部分地区仍然没有将单位表的清查摸底摆上日程,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与住户清查摸底同步完成工作。
三是重点把握普查对象判断的准确性。部分普查员对普查对象的判断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如:将土地全部流转,但还居住在本地的户误判为非普查对象;将土地未流转的外出户误判为非普查对象;乡镇内跨村居住的住户,未能明确按居住地判断;乡镇内同户分居的处理,尤其涉及到确权地的归属,不能按统一的标准处理,存在重漏的现象。
四是注重入户清查的规范性。普查员要规范着装、证件佩戴以及辅助资料的使用。各地前期收集了土地承包清册、户籍底册等资料,按照工作细则允许普查员在入户前,提前在清查摸底表上提前整理填写,但要强调的是必须入户核实登记。对全家外出户,要千方百计从邻居、亲戚、村干部等了解情况并记录联系电话,只有在各种办法均无法登记的情况下,才能根据辅助资料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五是高度重视耕地标准亩的折算。普查员要与熟悉本村情况的老同志沟通,了解掌握本村的耕地折算标准。正在开展土地确权的地区,要及时掌握确权资料,确保耕地面积的登记准确性。
六是注重指标填报的规范性。高度重视并充分利用备注栏的填写,不易完成普查工作的登记对象的各种情况必须进行注明,如:外出户搬迁到何处,要通过备注栏的填写;在清查完成,由乡镇梳理时,可以按普查区进行集中和分发;在填写清查表的时候,注意1代表是,2代表否,确保正确填写;对是否普查对象判断不清的,在填写时可以考虑先填为是,并在备注里说明,之后在录机时通过程序进行判断或报送上级协助判断;在判断是否经营农、林、牧、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时,注意不能遗漏对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判断,比如某村调查户有从事季节性帮工,帮忙茶叶采摘等行为并获取酬劳超过1000元的,应选1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