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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问题答疑(一)


2006-12-29 10:29:36

来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问题答疑(一)

 

1.问:全家外出户,有退耕还林、不用管护的林地,或者抛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如何填报?

答:对本问题要说明两点:(1)全家外出户承包的林地或抛荒未满三年的耕地,若没有转出、租出、包出给其他户或单位的,视为本户经营。(2)这样的户要全部填入“本地户全家外出情况手工过录表”,是否填住户普查表,要看是去往城镇地区还是农村地区。因此:

如果迁往城镇地区,要填户1表和户2表,和其他户一起编列连续的户编码。

如果迁往其他农村地区,可以不填户1表和户2表。若部分地区农普办要求迁往其他农村地区的户也要填写住户普查表,户编码从901开始编列。

现将江苏省制作的“登记对象识别”表列示如下供参考。

 

农村住户和城镇住户登记的识别

 

农业生产经营户

其他住户

农村住户

登记

登记

城镇住户

登记

不登记

 

农村地域摸底对象、登记对象和全家外出的识别

 

是否居住在本普查区

是否在本普查区经营农业

是否居住在城镇地域

户籍是否在本普查区

摸底

对象

登记

对象

全家

外出

居住在

本普查区

─

不论

不存在

不论

√

√

 

户籍在

本普查区

是

不论

不存在

─

√

√

 

否

是

是

─

√

√

√

否

─

√

 

√

否

不论

─

√

 

√

在本普查区

经营农业

是

─

不存在

不论

√

√

 

否

─

是

不论

√

√

 

否

是

√

 

√

否

√

 

 

 

城镇地域摸底对象和登记对象的识别

 

户籍是否在

本普查区

是否居住在

本普查区

是否居住在

城镇地域

摸底

对象

登记

对象

登记表种

在本普查区

经营农业

不论

是

-

√

√

户1和户2

不论

否

是

√

√

户1和户2

否

√

 

 

在本普查区

经营农业中

为农业雇工

(6个月以上)

不论

是

不存在

√

√

户3

不论

否

不论

 

 

 

 

2.问:从村集体承包耕地50亩,后退耕还林20亩,农户不再经营该林地,怎么填?

答:首先要明确退耕还林的林地应视为本户经营。所以该户应填户1表和户2表。其中:

户1表中相关内容应填写:

  H37 从户籍所在村集体承包的耕地          30亩,

 H42 实际经营耕地            30亩,

  H45 从户籍所在村集体承包的其他农业用地  20亩,

  H46 实际经营                            20亩。

户2表中还要填写实际经营耕地面积、林地面积、退耕还林面积。

 

3.问:从村集体承包林地20亩,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将该林地收回,但是当初的承包合同还在农民手中,目前农民不再经营该林地,怎么填?

答:参加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视为本户经营,所以应填户1表和户2表。其中:

户1表填写:H45 从村集体承包的其他农业用地  20亩,

H46 实际经营                   20亩。

户2表填写:H89―H9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4.问:承包合同上是10亩,但实际是20亩,怎么填H37?

答:尽量按实际的面积来填。

 

5.问:耕地已经被国家征用修路,但是农民仍然领土地的补贴,怎么填?

答:H37耕地面积填“0”,  H9是否得到村集体或政府其他补贴收入填“是”。

 

6.问:耕地上种植小麦,2006年收入来源于小麦收入,该耕地刚刚又间种了果树,但是没有收入,该地如何填?

答:根据《普查手册》中对于耕地面积的定义,上述土地应按耕地填报。即:林农、果农间作的土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按耕地计算;以果树为主的计为园地;以林地为主的计为林地。

 

7.问:“退牧还草”如何登记?

答: 不登记牧草地面积,但登记退耕还草。

 

8.问:全家外出了,原来承包的草地如何登记?

答:按问题1处理。即先要区分该户外出到农村地区,还是城镇地区,再分别处理。

 

9.问:农户承包荒山荒坡,恢复了植被或草原,如何登记?

答:登记为承包、经营其他农业用地。

 

10.问:农户从林业或畜牧主管部门承包的荒山荒坡,在农户登记户表时算不算从村集体承包的其他农业用地?

答:不算在H45中,但包括在H46实际经营的其他农业用地中。

 

11.问:村里的林地,没有承包到农户,如何填写?

答:如果村里没有将林地承包给农户或单位,这些林地视为村集体经营林地,填写在单位表中。

 

12.问:在房间内养鱼,是否填写养殖面积?

答:在房间内养鱼,要在“H78 渔业养殖用房”填写养殖面积,但在H97或H98中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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