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以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副司长刘恒为组长的国务院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到达贵州,对该省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刘恒对抽查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高质量地完成抽查的各项任务,确保抽查数据的真实性,坚持抽查数据的独立性,努力提高抽查数据的准确性。
二要严守工作秘密,普查小区名单必须到普查表存放地后才能拆封宣布,抽查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泄露抽查的结果、比较的结果和普查登记的内容。
三要实事求是,做到入户访问,如实填报,抽查过程中,严禁照抄普查表,不得修改样本普查表登记内容,抽查现场登记结束后,不得修改抽查表登记内容。
四要坚决执行抽查方案,尽心尽责地进行抽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换或者省略抽查工作步骤。抽查小组长要全程负责抽中小区的工作,中途不得无故离岗。
期间,抽查组率三个抽查小组分赴毕节市、习水县和独山县进行抽查。目前,抽查工作正在顺利进行,现场入户抽查登记基本结束,已进入比较对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