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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农普办发布《就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06-12-19 17:11:57

来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9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就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就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国务院决定于2006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2007年元月1日开始入户登记。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规定,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为普查对象。为了搞好这一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决定在全国县以下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农普进我家”活动。

  作为普查对象,希望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您所提供的资料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不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这次农业普查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决于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这其中也包括您的大力支持。通过这封信,我们希望普查指导员或普查员入户调查时得到您的密切配合。

我们对您的理解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并祝您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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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