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任组长的国务院农业普查督查组一行6人,赴内蒙古督查农牧业普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举行了汇报会。自治区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出席会议。自治区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于清理对内蒙古农牧业普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专题汇报。
翟浩辉在听取汇报后,对内蒙古农牧业普查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自治区农牧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取得了一定成效,并按计划不断向前推进。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农牧业普查工作十分重视,各级农牧业普查机构能够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农普办的要求开展工作,前期准备工作起步早、落实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翟浩辉希望自治区各级普查机构继续努力,巩固已取得的成果,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他提出六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普查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普查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是要把落实盟市、旗县级普查经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尽快落实盟市、旗县级普查经费,重点解决好聘用普查员补贴问题。在核定各级普查经费预算时,要从实际出发,重点考虑地域辽阔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特点等。对于财政确实困难而难以全部负担的国定贫困旗县,自治区政府应通盘考虑,要通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对于自治区级贫困县,政府也要考虑予以照顾。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治区本级还应追加经费。自治区级财政部门还要加强对盟市、旗县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经费逐级落实到位。
三是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支持和配合农牧业普查工作。发改委要从物质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抓紧落实好普查经费,宣传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土地资源状况要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自治区农普办积极协调配合。
四是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资源,聘用合适的普查员。要及早做好培训的准备工作,确保普查人员真正掌握普查工作流程和要求。
五是要把农牧业普查列入今年地方政府考核工作目标,作为政府重点督办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
六是加强对农牧业普查工作的督查。要重点督查各盟市、旗县(区)农牧业普查机构、经费和人员“三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能尽快落实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农牧业厅、财政厅、水利厅的有关领导,以及自治区农普办的有关同志参加了汇报会。
督查组在内蒙古期间,还深入到乌兰察布市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农牧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