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29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李强带领督查组,赴山西督查农业普查工作。山西省副省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牛仁亮会见了督查组一行。

督查组听取了山西省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汇报,赴山西贫困地区忻州市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了市县两级农业普查准备工作中的“三落实”情况。
李强在调研时通报了国务院农普办近期工作要点,提出下一阶段山西省农业普查工作重点,重点就经费落实提出了四点督查意见:一、要加大2006年农业普查经费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工作需要。要求省级普查经费的总盘子要尽快落实,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二、要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提出山西省的贯彻意见,下发各市县贯彻执行。三、要重点解决聘用普查员补贴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基本没有什么财力,难以负担普查的巨大开支。因此,在核定省级普查经费预算时,对各级聘用的普查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培训费及必须补充的数据处理设备购置费等,要由省级财政通盘考虑,足额核定,及时拨付,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四、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经费逐级落实到位。对于财政确实困难而难以全部负担有关农业普查经费的贫困县,要结合中央财政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国家统计局设管司副司长孙庆国、劳动保障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刘旭刚参加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