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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查工作简报第六十一期


2007-01-15 11:12:54

来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普查登记期间各地领导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 

200711,按照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近700万名经过培训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全国3.5万多个乡镇、64万多个村、2.5亿多农户展开全面调查。在入户登记的首日,各地分管农业普查的省领导亲临登记一线,看望普查工作人员,检查指导普查登记工作,并对现场调查工作提出了近一步的要求。

江苏省副省长黄莉新要求: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要继续深入做好宣传动员;三要扎扎实实做好现场调查各个环节和各个流程的工作;四要认真组织好普查表的审核录入工作;五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徽省副省长赵树丛要求在入户登记阶段把握三个原则: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二是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现场调查;三是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真正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湖南省副省长杨泰波强调:一要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认真扎实抓好农业普查工作;二要各级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解决一些重大问题;三要严格执行入户登记的工作要求,对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查处;四要进一步落实经费,为基层单位和普查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五要进一步宣传农业普查工作。

重庆市副市长陈光国强调:农业普查是市委、市政府制定“三农”政策的重要依据,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农普办要严格依照《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保质保量完成农业普查登记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对普查资料进行保密,普查资料严格用于普查目的。

云南省副省长孔垂柱强调:村一级是农普工作的最基础环节,对保证登记质量至关重要。每一名普查人员都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做好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确保原始数据真实可靠。同时,勉励广大农民朋友积极配合调查人员工作,履行好公民的义务,打消顾虑,据实申报普查资料。

青海省副省长穆东升要求:一要落实好责任制;二要严把每一个环节的质量关;三要在普查登记中进一步做好普查政策、条例的宣传工作,消除群众顾虑;四要确保普查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等地领导也深入实地考察现场调查工作。检查、指导普查入户登记过程,了解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极大地鼓舞了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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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