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采用“六法”做好农业普查现场调查工作
普查数据质量的高低是衡量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搞好现场调查是保障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关键。现场调查工作在遵循“实地摸底,入户访问,当场填报”原则的前提下,讲求调查技巧对获取客观、真实、可靠的第一手登记资料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甘肃省采取六种办法做好农业普查现场调查工作。
一、观察法。普查员在入户的过程中,要用心观察普查对象周围环境,对于农业普查表中居住住房结构、居住住房类型、畜禽存栏数量等指标,做到心中有数,根据掌握的情况,判断申报是否属实,当调查对象不能如实申报时,普查员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让其彻底解除顾虑,积极配合调查。
二、推理法。普查员要根据自己掌握情况和普查对象的申报内容,反复进行推理,判断申报内容是否真实。比如在户表人记录中,一般来说,结婚一年左右的妇夫,在农村很有可能有出生人口;又如当农户种植农作物面积较大时,很有可能有较多的产品销售收入,一般农户愿意将面积报实,但收入不愿报实,主要是怕漏富。遇到此类问题时,普查员很有必要认真宣讲农业普查的有关规定,反复强调这次普查的结果不作为征税计费和行政处罚的依据,并承诺要保守秘密的有关规定,让普查对象放下包袱,如实申报。
三、引导法。普查员的询问技巧大有讲究,在这方面普查员要多研究调查对象的心理,在调查时要努力创造一个和谐、互信、宽松的调查环境,让普查对象敞开心扉,交出家底,而不能有支差应付的思想,普查员要不失时机地加以启发、引导。当前在农村大多数农民还没有记帐的习惯,农民的收入完全是一本糊涂帐,在调查收入时,调查员要帮助农民扳指头,细算帐,算准帐,以便获取真实的数据。
四、旁证法。在入户前,普查员要广泛收集资料,尽可能把户籍记录、土地承包合同等与普查有关的行政登记资料掌握在手,以防漏登人口或错填有关指标,当申报内容与登记资料有出入时,普查员要帮助分析原因,据实填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现场登记要依据行政资料,但绝不能照抄照搬行政登记资料。
五、外围法。对于比较直观、但农民又不愿意申报的一些指标,普查员入户前,可以从外围寻找一些答案。如户表中拥有几处住宅,拥有汽车、摩托车数,农业机械和设施数量,畜禽存栏数等指标,普查员可以通过村组干部或其他途径事前有所掌握,防止普查对象不如实申报,必要时可以进行提示,但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既要保证数据可靠,又要防止相互揣测,造成普查对象的不愉快。
六、预填法。对于在一个普查小区普遍性的指标,农户一般都如实申报,如户表中获取饮用水是否困难,饮用水主要来源,是否使用入户管道水等指标,普查员在访问村组干部后,可以直接填入表中,在现场调查时,只作核实,这样填报的数据既准确,又缩短了现场调查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一些不容易理解和难以获取的指标上。
现场调查是普查人员与广大调查对象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在实际工作中,普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宗旨,时刻把数据质量放在心上,运用多种有效的、综合的方式获取真实的数据,这才是农业普查所期待的、追求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