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开展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于近日就税务系统如何积极配合开展全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发出了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经济普查就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依据。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配合工作。
二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机关要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根据《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完成经济普查相关任务。省局决定成立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任组长、副局长杨书军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征收管理处,计统处、培训中心、金税杂志等相关处室积极配合。各地也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本地普查协作工作。
三是要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统计部门日常联系,按照普查工作具体要求,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等资料,充分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普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省局将把各地完成普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内目标考核。
四是要加强调研,掌握税源。各地应结合税务登记管理,从加强征管、依法治税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挖掘普查成果,加强税源管理,促进全省税收工作更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