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立经济普查工作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区工作进度,沟通信息,实现科学决策,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工作报告制度。
北京市要求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及时向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上报本地区有关经济普查工作的文件、简报、动态和宣传资料等工作类信息;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普查工作的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并根据工作流程及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题报告。
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此项工作作为经济普查工作评比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