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发《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荣誉册》的通告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已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荣誉册》寄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请及时转发地、县经济普查机构和先进集体。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