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后续表填报、收审、录入进入关键环节,如何做好普查表的审核、验收工作,值得乡镇经普办人员思考,尤其是如何重点掌握收、审、录、验环节的审核技巧更为重要。城关街道经普办人员通过十几天验收普查表,将在审核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梳理,摸索出了审核经验,除了表间或平台控制的逻辑关系外,表与表之间的数据指标平台系统不能直接控制逻辑关系,只能靠人工审核进行表间的逻辑核对,归纳起来容易出错的指标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101表的审核(限企业填报的)
101表大部分数据是清查库带入的,要重点审核表中“登记注册类型”与“控股情况”之间的关系。“控股情况”尽量少选择“其他”项(特殊情况除外)。在选择“登记注册类型”时要结合103表中“实收资本”项列出的各项资本金进行对应审核,简单地说: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公司出资形式多为“法人资本”,自然人出资的为“个人资本”,审核时可以通过“实收资本”的出资比例来确定101表中的“控股情况”指标。当然“登记注册类型”不能简单的以企业的法人执照上所列的类型划分,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
二、101表期末从业人员与I104表间的审核(限填报2008年I104表的单位)
101表中的“期末从业人员”指标,要等于I104表中的“期末人数”减掉“不在岗职工”;“期末从业人员”指标的其中项女性,也要等于I104表中的期末人数的其中数“女性”,减掉“不在岗职工”的其中数“女性”的数据相等。
I104表中的“平均人数”指标,要与103表中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相等。
三、101表中“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的审核
101表中“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应等于I104表的“劳动报酬和生活费”扣掉“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后的数据。并且要与103表中的“应付工资总额”或者叫“职工工资”指标应作相应的对比,出入不要太大,若变化较大,与企业核实原因。
四、101表中的“经营方式”和“期末零售营业面积”的审核
部分批发企业在填报此指标时,多为“独立门店”,但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批发企业是石油或化工的企业,多以厂院的形式经营,填经营方式选择“独立门店”是不合适的,应该选填“其他”项。
“期末零售营业面积”部分批发企业将自身的企业占地面积全部填报,是不正确的。应该是看批发企业除了批发业务活动之外,是否有零售的业务活动,如果有按实际情况填报面积数(最好不超过50平方米),也不能将企业的全部面积填报出来;如果没有零售业务活动是纯批发企业,此指标为空。
五、E102-1表和E103-1表之间的审核
两张表有着含税与不含税(增值税)的关系。在审核中发现有的企业将E102-1表中的“期末库存商品总额”指标与E103-1表中的“存货”指标,填报的是相同的数据,是不正确的,两个指标相同必然有一个是错误的。假如“存货”指标里,除了库存商品外,什么都没有,也要有一个17%税的差距。
六、E103-1表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的审核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是一个纯统计指标,但是大多数企业怕麻烦不按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求得,只是(年初数+年末数)/2求得。通过验证此种计算方法与正确的计算方法相差较大。有的甚至填的就是流动资产年末数。如果两个指标相差较小,应与企业核实。建议此指标为今后统计执法检查的必查指标。
七、关于105表的审核
首先用能源的消费金额除以能源的消费量,算一下每种能源的平均单价是否合理。但目前有的企业填报消费金额时,没注意此指标是保留两位小数的,有的是取了整数了(特指能源消费量较小的单位,金额不足千元,但是四舍五入进到了千元),造成能源单价的提高。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经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