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依据经济普查核算的我国现价GDP为15.6万亿元,比同期的处报数多出2.3万亿元,误差率达16.8%,200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2009年1月份CPI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2%,非食品价格下降0.6%,其中猪肉价格下降13.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则认为,同比数据没有反映出需求回升、经济回暖的迹象,但是环比数据却有所回升,说明中国经济已从底部开始复苏。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官方统计数字普遍存在质疑,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如何保证质量就显得非常重要。执法检查无疑是保证数据质量最有效的方式。
由于经济普查执法抽查与通常的执法检查在时间的要求,检查的内容以及方式上都有本质的不同,所以,应从以下各个方面完善经济普查各个阶段的工作:
一、将统计执法融入经济普查的整个过程当中,落实好依法普查。《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做好统计工作的保证,也是普查成功的保证。当前统计工作中还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如基层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认识不到位、业务素质不高,统计队伍不稳定,没有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但是,没有统计法作保障,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要获得准确的统计数据是非常困难的,经济普查更是如此。
二、加快统计立法的步伐,尽快出台《普查法》,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体系。经济普查全面调查了解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是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来解决普查中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已成为不可能。因此,制定《普查法》,用法律手段规范普查活动,调整普查活动中的各种关系,就成为唯一而且有效的解决手段。
通过制定《普查法》,一是可以进一步明确普查的组织实施者和普查对象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普查行为,用法律手段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减少普查的中间环节,有效提高普查数据的准确性,避免人、财、物的浪费。第三,通过立法可以维护广大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普查信息的社会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普查数据的需求。同时,制定《普查法》,还可以弥补《统计法》的不足,使普查活动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体系,为依法统计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建立普查执法的各种方案及细则,从快、从严查处经济普查违法案件。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要充分认识执法检查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推动作用,严厉查处经济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把执法检查作为推动和保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抓好。目前,各级普查机构都效仿国家成立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专门负责经济普查执法检查和对经济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有的还设立经济普查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和信箱,要求接案必查,查案必果,从第一次经济普查、农业普查过程中的执法检查看,还只是仪在形式上,走过场,这是不负责任的,也是很不正常的行为。要建立经济普查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制定配套方案及细则,从重从快查处经济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因为经济普查具有严格的时间要求,如果执法检查按照常规的办法进行,等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已经结束,案件处理还没有终结,就会失去执法检查对经济普查工作的推动作用。
统计部门和经济普查机构要对经济普查的各个阶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在普查中虚报、漏报、瞒报及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普查方案、玩忽职守导致错报普查资料的、侵犯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行使法定职权或者对依法履行职责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不力,影响普查进程的,不仅给予行政处分,而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真正把统计执法落到实处。
四、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普法质量。普法教育应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法律意识为目标,在“一五”、“二五”、“三五”、“四五”的基础上,根据近几年统计执法的实践,有针对性的调整普法的内容和方法,注重培养普查对象的权利意识、诉讼意识、法治意识。统计部门及经济普查组织机构在执法检查和处理普查违法行为时,要主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律、法规观念,把“五五”普法同经济普查更好地结合在一起。统计部门和经济普查组织机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工作当中,进一步理顺普查数据上报渠道,为依法统计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二次经济普法任务提供法律保障。
五、进一步增强依法普查观念,加强依法普查的自觉性。依法普查不仅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新时期开展大型普查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实施,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济普查作为一项政府行为,依法开展将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监督。作为经济普查工作主要承担者,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应当加强依法普查观念,增强依法组织指导经济普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随着统计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统计执法在普查工作中的作用逐步被统计部门和普查机构所认识,依法普查的观念已初步形成。目前重要的是要把这种观念和理念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依法普查的工作实践,要积极探索和总结依法普查的经验和办法,通过完善的制度和措施保障依法普查的组织实施。
六、加大普查培训力度,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普查执法队伍。普查人员承担着经济普查的组织、协调职责,以及普查报表的收集、数据处理等。因此,执法检查必须组织专门的人员,既要熟练掌握普查业务知识,还要熟悉法律法规,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今天,必须严格地按照程序办事。不能顾此失彼,既不能统计执法违法,又不能不敢执法而行政不作为。
总之,在普查的过程中执法检查是不可或缺的,保证普查数据质量离不开执法检查,由于经济普查的性质决定了执法方式与普通执法的区别,我们只有在搞好统计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地摸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经济普查执法之路。
(作者单位:河南省太康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