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经普办、河池市统计局于8月18日下发《河池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单位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
《办法》明确强调市、县两级经普办、统计局及各专业所承担的任务,并对各自工作内容、组织实施、进度安排作了细化。
一是市统计局各专业要按照自治区和河池市经普办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对应的专业人员抓好辖区内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并对其进行检查、指导和验收。
二是各县(市、区)经普办、统计局要根据自治区编制的统一表格台帐,召开基层单位培训会,布置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并检查指导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完成资料整理与规范工作,建立健全台帐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三是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要协调核算基础,明确计算口径,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相关部门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
此外,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市统计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县(市、区)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