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根据各地区督查调研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单位清查工作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保证单位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规范临时代码码段。根据各地反映临时代码编码的突出问题,重新规范了各县区临时码段,同时下发临时代码生成程序。
二是加强进度调控。结合目前各地单位清查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将原来各市一周一报进度改进为一周两报进度,加大调控力度,并对进度表中各指标的含义、算法做了详细阐述。做到进度统计全省口径一致,并指定人员每周向省经普办领导上报一次进度情况汇总表。
三是细化“首办负责制”。当前各县区单位清查工作已到关键阶段,业务咨询比较集中,在明确业务人员分市业务包片的同时,为落实问责制的要求,确立谁第一接到基层询问,谁在当天负责解答,并对业务问题的讨论、疑难问题请示国家。共性的问题下发问题解答文本等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
四是明确单位清查数据上报的时间、内容、格式。在深入讨论学习数据处理组起草的“单位清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单位清查两次数据上报内容进行细化。并对格式、时间进一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