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4-12-09 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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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启动河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要查清查实全省经济家底,客观反映全省“十大战略”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全面评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大国家战略功能区的发展成效;准确掌握全省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等发展载体的发展情况。通过普查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普查的对象是在全省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二要明确部门职责,按照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做好普查各方面工作。三要组建普查队伍。各地要设立相应的普查机构,科学商调和选聘普查“两员”,组建高质量普查队伍,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普查实施工作。四要做好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要求,要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曝光;要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创新普查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成果应用,广泛动员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普查资料开发,认真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和说明,深入开展普查数据分析与研究,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