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鲁政字〔20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山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指导思想、目的、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组织实施进行了明确,对做好全省五经普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了解山东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扛牢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政治责任,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实现重大突破,深入实施“三个十大”行动,不断塑强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结构和质量,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普查的对象,是在山东省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强调,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特别是与第四次经济普查相比,第五次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且没有先例可循,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完善机制,强化保障,扎实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普查年份的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二是注重协同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三是全力保障普查经费。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知》要求,要坚持把依法普查贯穿始终。全体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进行普查,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要坚持将数据质量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生命线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坚持以手段创新促进质效提升。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突出更高质量做好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