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发文部署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2024-12-09 来源:重庆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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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重庆市政府于1月14日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了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工作。

 

《通知》强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五经普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通过本次普查工作,摸清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指出,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要压实属地责任,参照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参与配合五经普工作。

 

《通知》进一步强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在经费人员保障方面,《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和各区县政府要将五经普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普查人员素质。在严格工作要求方面,《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全流程普查质量管理;要创新手段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抓好普查成果运用,确保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