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总队经省政府同意发文部署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2017-10-16 12:30:00


  •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河北总队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冀调字〔201715号),就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确保抽选出的样本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 年,最大限度兼顾各层级数据需求,为提高住户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要求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总队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做好样本轮换的现场抽样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调查保障,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协助国家统计局各市县国家调查队和有关县级统计局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需要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和社区居民情况的工作人员配合做好入户访问、登记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样本轮换各项任务。各级发改、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统计调查机构开展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做好保障。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应由本级负担的必要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落实调查户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并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抽中户的理解支持,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