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发文支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2017-10-10 13:45:00


  •   527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49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全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知》指出样本轮换是防止住户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提高住户配合度的必然需要,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准确掌握全省和分市县城乡居民收支等基本情况、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确保抽选出的样本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 年,最大限度兼顾各层级数据需求,为提高住户调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职责,精心组织。《通知》明确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牵头具体组织全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负责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开展培训,督促指导各市县级统计调查机构严格执行方案和有关工作规范,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全省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案,依法依规做好样本轮换的现场抽样工作。省政府相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调查保障,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配合,密切协作。《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支持各级统计调查部门做好核实、摸底、抽户、开户工作,并根据需要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和社区居民情况的工作人员配合做好入户访问、登记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样本轮换各项任务。各级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统计调查机构开展工作。

     

      四是加大宣传,做好保障。《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住户调查和样本轮换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抽中户的理解支持,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分市县住户调查结果主要为地方政府服务,调查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予以保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切实落实调查户记账补贴、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和业务培训等相关经费,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