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发文部署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2017-10-10 13:40:00


  •   为切实做好江苏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进一步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数据质量,4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就住户样本轮换工作做了具体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文件指出:住户调查是反映居民收入消费状况、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统计调查。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是防止调查样本老化、保证样本代表性的必然需要,是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全面、准确、真实的住户调查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住户样本轮换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文件明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牵头负责全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各市县调查队和相关县级统计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包括样本框信息核实、村(社区)级单位落实、调查小区拆分、住宅名录表编制、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统一制定的样本轮换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样本轮换。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规划、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开户及试记账等各项工作,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

     

      三、积极作为,做好保障。文件要求: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以市县为总体的住户调查经费由各地承担,各级政府要落实好调查户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工作补贴,保障住户调查样本轮换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要做好人员配备,支持统计调查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调查力量,可依照有关规定选聘公益岗位人员从事辅助调查员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选派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登记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提高调查对象的积极性和配合度,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和日常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