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进入实战阶段全面建立新一轮住户调查网点

  • 国家统计局住户办 2017-10-16 09:19:00


  •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93号)要求,国家统计局上海总队通过联合多部门下发文件、召开全市动员布置会议、规范有效确定调查网点等措施,在全市16个区全面推进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一是多部门多层级联合发文,启动样本轮换工作。总队与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本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沪调字〔201714号),指出住户调查数据是各级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新一轮样本调查数据涉及"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小康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完成情况,要求各调查队、统计局、相关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切实抓好宣传动员、培训组织、调查实施、数据管理等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各区政府及统计部门也根据总队样本轮换抽样方案下发文件,从人员配备、财政资金等方面保障样本轮换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全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时间表。7月初,总队召开了全市动员布置大会,传达全国住户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上海住户调查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为顺利有序推进样本轮换工作,总队对样本轮换进度制定了时间表,明确规定各阶段工作安排。各调查队在总队进度安排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工作进度时间表,明确各阶段职责分工。

     

      三是重规范、严要求,全面建立新一轮调查网点。在核实和确认调查网点阶段,总队根据国家统计局反馈的抽中名单,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认真核实抽中网点,切实掌握实际情况,对因拆迁、干群矛盾、基层力量严重不足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村居委进行严格审核。对拆迁原因需要更换网点的,要求上报政府规划文件、通知公告等相关依据,确保了网点的代表性及与原始抽中网点的一致性。经过与国家统计局反复沟通交流,并在住户办质量管理处支持与指导下,总队严格执行换点要求,规范操作,于7月中旬全面建立调查网点,联合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上海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中村(居)委名单的通知》(沪调字〔201738号),要求各区根据名单,结合当地实际,加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确保本市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及时推进。